第十四章初恋的萌芽
公孙宇轻蹙的双眉舒展开来,因为他听到了一阵缓慢、小心翼翼的脚步声。
凤飞走着走着,看见了一袭白衣,衣袂飘飞的公孙宇,小孩子心思顿起,轻手软脚慢慢的走向公孙宇,这轻功没白练,在她听来,她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树上的鸟都没有因她的脚步声而飞走。殊不知,公孙宇何等耳力,方圆两公里的的声音,他都都能辨认出来,并对对方的功力有个大概的了解,这是长期训练的结果。
公孙宇没有转身,目光依然望远方,只是不再冷漠,而是多了一抹温柔。这时,一双软乎乎的小手蒙上了她的双眼,变着噪音说,“猜猜我是谁?”。公孙宇静静的站在那里,感受着那双小手的温柔,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凤飞”。不知何时,公孙宇已不叫李凤飞为凤飞姑娘了,自然而然的叫她为凤飞了,这一点,他们都没有感觉到什么变化。李凤飞松开了小手,跳到他面前,嘟囔着小嘴:“一点都不好玩,一猜就准。”
公子公孙宇眼神中充满了爱怜,看着她笑道:“这谷中就我们三个人,难道你的声音像虹螺?你感觉好些了吗?”
“哦,躺了快两天了,没啥事了,可以健步如飞了。”李凤飞说就要向前冲去,表演给公孙宇看。
公孙宇一把拉住李凤飞的手,温柔地说道:“别跑,对身体不好。”公孙宇拉着她柔软软的小手向木屋走去。
李凤飞任由着公孙宇拉着她的手,心莫名其妙的好像有小鹿在撞击,剧烈而快速的跳动着,眼睛也有些湿润了,脸火热火热的。
多年后,她回想起来还有些愤愤不平,自已也太不争气了,想当年,跟着同学去跳舞,也是和男生手拉手的,却没这感觉。
她没有看向公孙宇,只是被自己这种身体反应搞得不知所措。
公孙宇的心也在剧烈的跳动着,体内也正在发生着激烈的生理反应,比她来得还要猛烈,还要强烈,只是面无表情。
他们就这样手拉着手,静默无语。他们的脚步很慢很慢。那一刻,公孙宇多希望,就这样一路走下去,从青丝到白头。
时间是有情的,让他们相遇,相识,时间也是无情的,很快他们到了院门口。公孙宇松开手,看着李凤飞红朴朴的脸,眸光中充满了柔和,轻轻叮嘱道:“我们明早走,多穿些衣裳,晚上好好休息,别贪玩!”
公孙宇突然想到了什么,从靴中抽出一把短刀,递给李凤飞说:“这你拿着,放入靴中以便防身。”李凤飞把刀从刀鞘中抽出,一阵耀眼的光芒晃得人有些睁不开眼,只见靠近刀柄的刀身处刻着两个字“鸣鸿”。
李凤飞不知道这把刀的价值,看着刀眼睛发亮。
公孙宇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对李凤飞说:“刀先给我,我明天早上再给你,好好休息吧。”
“哦”,李凤飞应了一声,回木屋了,这一夜李凤飞睡得好香甜。
晨光熹微,黎明的曙光揭去了夜幕的轻纱,李凤飞起身刚推开房门,就见公孙宇依然是着了一件白衣,只是身后披了件淡蓝色的披风,望向东方,天边已经露出一片红霞,红霞的范围越来越大,越来越红。公孙宇眼中没有喜悦,而是更加深沉,冰冷,他看到的是一抹血色,脑中出现的是江湖中即将掀起一场你死我活,弱肉强食的地盘争夺战的画面。李凤飞并没有看向公孙宇,两只胳膊抬起,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笑盈盈的说:“早啊!公孙宇。”
公孙宇回过神来,看着李凤飞那充满着阳光的笑脸,眸光中的冷漠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双深邃、饱含温情眼睛。手中的鸿鸣刀递给了李凤飞,说:“这把刀你就叫它凤宇刀吧”。
“风雨刀,风雨潇潇,见刀如见宇,好名字。”李凤飞笑着打趣道。听她这么说,公孙宇笑了笑,也没解释,他相信,有一天她会发现上面的字的。
李凤飞望向公孙宇的脸,看到他一脸疲倦,还有微黑的眼圈,问:“你没睡好吗?是不是要出门了,很兴奋啊?”
李凤飞不知道,昨晚公孙宇回到屋中,望着那把鸿鸣刀,思索着,一旦被人得知这把刀是鸿鸣刀,只怕会给李凤飞带来杀身之祸,怎样才能掩盖住这把刀的真实,让人看到就只是一把普通的刀,他在屋里走来走去,最终他用两片薄如头丝的铂纸将“鸿鸣”两字包裹起来,又用水磨轻轻的打磨一番,最终两张铂纸与刀身混为一体,如果不是识刀的专来行家根本是看不来丝毫的痕迹,之后他又用特制的针在铂纸上刻着凤宇两个字,这字如果不细看,也是看不出的,然后,他又到林中采来几种植物,将其碾碎,从屋中地板的暗格中取出一个小瓶,打开瓶口,倒出少许的液体与植物的汁液混合在一起,轻轻的用小刷子涂抹着刀身,最后,将刀在火中烤了一会儿。再看这把刀与普通的防身刀没什么区别。他这才满意,也有些倦了,合衣倒在床上。但公孙宇心中有事,想着日阁主的话,终是睡不踏实,最终也只睡了一个时辰。
相传原为上古时期轩辕黄帝的金剑出炉之时,原料尚有剩余,由于高温未散,还是流质的铸造原料自发流向炉底,冷却后自成刀形。黄帝认为其自发的刀意太强,足以反噬持刀者。黄帝恐此刀流落人间,欲以轩辕剑毁之,不料刀在手中化为一只云鹊,变成一股赤色消失在云际之中,不知去向。后又传闻,为轩辕黄帝筑金剑的人偷偷留下了一些原料,筑成一把短刀,后留落民间,仍不知去向。老党主在一次执行任务前,将这把短的鸣鸿刀送给了公孙宇。
相传在二百年前,这把刀重现江湖,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地夺刀战,最终也不知刀落谁家。现在,这把刀之所以没有人觊觎,是因为见过它的人都已无法开口说话了,除了公孙宇。而无法开口说话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死人。
现在公孙宇将它送到了凤飞手中,只想它能保护她,殊不知几个月后为她带来一场灾难。
凤飞接过刀,顺手将刀插入靴中,公孙宇又从怀中取银两递给凤飞,让她收好。
“谢谢啦!”李凤飞愉快的说到:“日后,定将当加倍速奉还”。凤飞本是个不相欠别人太多人情的人。公孙宇淡淡一笑,道:“好,等你有钱了再还我,换身男装吧,出行方便。”
十几天的接触,公孙宇多多少少对李凤飞的个性有了了解,有些人本是投缘的,一眼便能将对方看透,对于公孙宇来说,李凤飞就是这样投眼缘,一眼可将她看透。而真正吸引他是,李凤飞身上有着他所没有的东西——青春,活力,充满生机,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性格,还有着与众不同的思想。
虽说公孙宇也很年轻,但也只能用少年老成来形容他了,这与他的生活环境,经历是分不开的。每当公孙宇和李凤飞在一起时,她那明亮的心情,脸上洋溢的透心的笑容总是会影响到他,让他感到欢悦,让他有种安全感,可以毫无介心,敞开胸怀。
因此,虽说不知李凤飞的身份,但他愿意相信她,也愿意保护她。只是公孙宇还没有感觉到自已心里上微妙的变化。
而对于李凤飞而言,公孙宇救了她的命,又供她吃喝,虽说不爱言语,却是个很好的倾听者,更重要的是他的心思那样的细腻,处处为她着想,正好弥补了她大大咧咧的性格。其实她很享受这种被人照顾的感觉,只是自己没有发现,一门心思想出谷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充满陷阱。
公孙宇,李凤飞和虹螺带着各自己的东西向院子后面的林中深处走去,约莫走了半个时辰,他们来到林子的尽头。原本用不了两刻钟就可以走完这段路程,但公孙宇考虑到李凤飞的身体状况,就有意放慢了脚步。
走到林子尽头,没有了路,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又高又陡的峭壁.那绝壁却是一眼望不到头。对于李凤飞而言,就练了那么几天轻功,要想单独爬上去还是有些困难的。公孙宇淡淡的对虹螺道:“虹螺,你先上去,准备好两天行程用水和食物等。”
“是,公子”只见虹螺两足轻轻一点,窜上那峭壁,也就是一柱香的功夫,映入李凤飞的眼睛的虹螺,就剩下一团小黑点了。
“我们走这边,凤飞”公孙宇拉着李凤飞的手,沿着峭壁一侧走去,不大一会儿,他们来到一个山洞口,不细看,看不出这是个山洞,山洞口有很多一人多高灌木,还半人高的杂草丛生着。
凤飞随着公孙宇进入山洞,公孙宇另一只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个火把,他们朝着洞里的坡路向上走,越向里走,路越窄,坡度越陡。一盏茶的功夫,李凤飞突觉眼前一亮,这山洞变得开阔起来,耳中也听到了淙淙流水的声音,不一会儿,他们已来到一片平地上,平地上摆有石桌,石凳,桌子上还有些苹果,平地左侧有条小溪,顺着流向洞里的石缝中,抬头仰望,似乎比刚来明亮多了。
凤飞站在小溪旁,看着溪水,突然双一跃,跳进小溪里。
公孙宇正在用溪水洗苹果,只听咕咚一声,“凤飞!”
凤飞跳进小溪水后会发生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