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闻流白蔫蔫的,隐约有些消沉,整个人散发出若有若无的忧伤
半夜给他上完药,不过破了皮,好的差不多了,还是略微过意不去。
夜沉如水,月光穿过窗棂在幔帐上映出一棱一棱错乱的方块,心思恍惚,用手指描绘着闻流白俊挺的鼻梁,轻声说:“闻流白你也别怪我,怨就怨你家人太变态,变态治变态最有效果,以德报怨的事我还真做不出来。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是更古不变的道理,我又找谁说理去,你还是振作起来吧,当痛苦无法避免,至少还可以选择面对痛苦的态度。”
推了推闻流白的脸颊,“谁都不愿被迫做一些事情,即便是喜欢的事情也不愿意被强迫,这个你能理解吗?”
我揽过闻流白,拉着他的手,看着他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说:“就像我理解你爹让我和你圆房的目地是要个孙子,你也要理解我伤害你的目地不过是不愿伤害自己,说到底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乖,跟姐姐说,理解万岁!”
闻流白半响哼哼出来,“理解万岁。”
“跟姐姐保证,以后决不做伤害姐姐的事。”
闻流白睡着了。
“你不说话就代表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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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未过,春天还没来到,闻府正筹备这个冬天娶进的第三个女人的婚事。
闻涵马上就要嫁给闻流墨做妾了,看她这几日风风火火的布置新房,满面春光的样子,我还真无法理解,与人分享丈夫明明是痛苦的事情,有什么好高兴的。想归想,这话不能说,人各有志,说了反而伤感情。
想送闻涵结婚礼物,怎奈囊中羞涩,几块碎金子也就五六十两钱子,闻涵虽是丫鬟,却是掌事的大丫鬟,每月的例银都是二百两,属于狂有钱丫鬟,闻管家经手闻家大部分生意,闻老爷若是董事长,闻管家就是ceo,想来也是狂有钱的主儿。送钱财自是没诚意,想来想去不如送闻涵一幅肖像画,只是好久没画素描,手生疏了。
少时曾断断续续学过四五年素描,虽然没有坚持画下去,但也画出七八张老师认为不错的精品。找来炭笔、硬纸,一遍遍试画,下笔遍无法更改,浪费无数纸张,没事就在闻涵身边转几圈,搞的她不好意思的问我:“夫人总盯着我作甚?”
终于在闻涵成亲的前一天我画出了我认为完美的作品,画中少女明眸慢转,发丝飘逸,光影中宛如清逸的精灵。将画镶嵌在特制的银丝画框中,堪称艺术品。闻涵收到我的礼物非常高兴,说从没见过画的如此细腻又相像,连一根根眉毛都看得真切,怪不得天天盯得她发毛,原来是为了要做画,幸福之色,溢于言表。
闻涵成亲的第二天送了我些来往客人送的礼品,其中就一块白色的龙涎香,说是闻管家的老朋友送了几块,见我房里不点香便拿了一块儿送来,闻涵说的随意,我却激动万分,这东西远远超过黄金的价值,是抹香鲸的肠内分泌物的干燥品,极为难得,白色的龙涎香更是经过了上百年的海水浸泡,从来只是听过却没见过,这我哪舍得自用,迅速盘算着值多少钱。
心念转动,有了钱便生出离开闻府的心思,在这大宅子里消耗青春太过无聊,来到这个世界还没到各处走走真是可惜了,好在闻流墨不久就要去参加什么英雄大会,他若走了,我的逃跑计划便会顺利多了。
牵着我那条丑陋的狗,就是赢五千两银子疯狂消费那天无意间买的,全身参差不齐的黑毛,瘦巴巴的,头上还有一缕歪毛,活像个汉奸,给它起了个名叫no2,寓意自然不用说,我还让香婷给no2做了件白色衣服,更像了。
我牵着狗,香婷牵着闻流白一同在府里转悠。
香婷问我,“明明是条狗,为什么叫南波兔?”
我说:“在我的家乡,南波兔的意思不是一种兔子,而是差一点就是最好的意思。”
香婷疑惑问道:“那为什么不叫最好?”
我说:“若是最好了便没了追求,所以差一点才想更好。”
香婷笑道:“夫人的道理怪怪的。”便也不再追问。
转了几个弯,见到了真正的no2,闻流墨和一个红衣女子,我细看是曾经见过的凝儿,闻涵在一旁铁青着脸,厉声道:“谁知道你怀的是不是相公的骨血。”
这是闻涵成亲的第八天,恩怨是非啊。
凝儿扬眉,也不恼怒,倚着闻流墨笑道:“当然是流墨的骨血,两个半月了,就是你大哥成亲后那天……这回可真有了。”说着那凝儿眼珠四转,扫了我一眼,便指着我冲闻涵道:“不信你问她,我有证人的。”我一惊,心道这江湖儿女果然风流,牵着狗转身便走。
三日后,这个冬天,闻府迎娶了第四个女人,婚礼与我的婚礼相当,草草收场。
七日后,闻流墨离开,带着称霸天下的宏图大志扬长而去,留下等待他的三个女人。
我秘密将龙涎香当了七百两银票,银票藏在平日穿的鞋子里,这样让我走路很安心,每一步走的都非常踏实,我告诉官果近期会出门旅游,可能会去京城,但六月份会到欲雪山。
官果儿似乎很忙,忙于管理戴家的生意。她告诉我若是想将甄惜从宫里救出来有两个办法,一是用二十万两买通当权的太监,让甄惜从宫里混出来。二是请武林高手,能在皇宫来去自如,带出个人像带出个鸡蛋一样,比如闻流墨那样的。
二十万两是天文数字,闻流墨比二十万两更难搞。
这两种方案对我来说都太难了,暂时放在一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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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良玉时常做在流水假山上发呆,她的丫鬟远远的望着她,满眼心疼。
我牵着no2走到她面前,“那天的事并不是真的,请你原谅。”
律良玉脸色苍白,眼神空茫,悠悠道:“罢了,其实墨哥哥谁都不在意。”
她扭过头去,不再理我。
我怔了怔,便离开,算是离开前的合解吧。
再过两天便是我策划逃跑的日子,先借口回娘家,然后到花普汉那,骑着买好的毛驴到近郊住几日,再随机选个方向离开。
我要行走江湖了!换个说法可以叫旅游。期待邂逅一位英俊潇洒年轻身体健康皮肤古铜色身高一米八以上无蛀牙多金单身且无不良情史又身怀盖世武功温柔专情有情调懂礼貌崇拜女性同样爱好自然科学与徒步旅行的讲卫生的文艺知识青年。
当然,这只是期待,即便是期待也让我兴奋不已。
夜晚,我躺在床上,自娱自乐。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小怪癖,我就喜欢在床上躺着,吃点花生豆,喝点小酒,再拿着镜子化妆,边唱个酸不溜丢的失恋情歌,硬生生创造点伤怀的意境。至于为什么非要躺着,因为躺着舒服。
“逝去的年代已经变成伤害……”
“我也曾经想过回头寻找来时的路心中的你已经太模糊……”
“那一刻我发现我有天经过你的身边找不到你的视线……”
“既然说过深深爱我为何又要离我远走……”
“那看似满不在乎转过身的,是风干泪眼后萧瑟的影子。……”
美男在怀,其实是我在美男怀。倚着闻流白,陶醉的唱着情歌,唱一句停下吃个豆,喝口温润的女儿红,看镜中女人,画着妖艳的红唇,再补上点梅花胭脂,让它更妖艳些,接着唱歌。
唱罢,为闻流白画红唇,这胭脂比鲜血还要艳丽,闻流白下巴清瘦,长发披散着,画上红唇竟有种诡异的感觉,本就微醉,一时看失了神,拥住,道:“这是我见过最美的人妖!”
端起镜子让闻流欣赏,明澈的双眼呆呆的看着镜子,一个没注意,他就把嘴上的胭脂吃掉了,吃掉就再画,乐此不疲,反复十多次,用掉我半盒胭脂,折腾半宿方觉疲惫,还剩小半壶酒,一股脑给闻流白灌下,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