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 / 1)

时间已寥寥无几了,前尘多少故事曾翻涌,都化作千风,随风而逝。【全文字阅读.】

曲城上元时节,万家灯火繁花与共。

这一天,曲城街道上人流如潮,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年轻的公子,三五成群,共邀灯节。

曲城繁华,三分风流归于众家清贵,七分王氏独当。

“我不要了。”

一位身着苏金色长披风的艳丽少女怒气冲冲的越过众人,走入人群中,快步的消失在长街之上,其间跟随的下人也赶紧追了上去。

余下一半的人,将另一位淡黄色披风的小姑娘护在中间,那女孩子停了下来,并未跟着那些人一起追过去,而是弯下身子,伸手捡起地上的精巧灯笼。

温软清脆的声音略带着稚气的问一边的店家:“请问,还有比这盏灯更好看的么?”

她的声音不高,可是店中的人都吸引过来了,见着这女孩的容貌,又是一呆,不过十一二岁的模样,明眸善睐,肤白貌美,还未长开便已经是世间绝色。

这一长大,不知要有多少公子王侯拜倒在石榴裙下。

“二小姐,还是走吧。”后面跟进来的侍女名叫碧玉,语气有些无奈,那女孩也没有再多说什么,点了点头,提着那盏灯乖乖的跟着侍女离去。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长街的璀璨的灯火中,店中的人才缓过神来。

“不知是哪一家的小姐,生得这样出众。”

说这话的,便是从外地而来的生人了。

店家笑了笑道:“这是王氏二女,方才灯谜猜错,懊恼而去的是长女王娇娘,猜中灯谜的,是二女王仰韶。除此之外,曲城还有人家能养出这样的小姐吗?”

其实王娇娘也没有跑多远,不过几步远的地方,便被一出演皮影戏的地方的吸引住了,站在原地不肯走,王仰韶也上前去,娇娘被妹妹驳了面子的气已经消了,此时两姐妹手拉手上了对面的酒楼,坐下歇脚。

王仰韶不敢再让姐姐看到那一盏灯,便早早的让碧玉拿着灯在楼下等。

两姐妹一边喝着茶,一边看楼下的风景。

不知隔了多久,也不知王娇娘忽然看到了什么,突然站起来,冲到楼下。

王仰韶惊得呆了很久,反应过来便立刻下楼。

“姐姐不见了,你们快去找。”

她年纪虽小,可是话却说得很清晰,心中着急,可是处事却泰然,接过碧玉手中的灯笼,提在手中,挥了挥手,道:“碧玉,你也随他们一起去找。上元灯结,鱼龙混杂,只怕出什么事。”

碧玉心里是不想去了的,她怎么敢把小姐一个人留在这里。

“你莫怕,我就在楼上等你们,等你们回来。姐姐不见了,爹要担心的。”

王仰韶点了点头,转身上楼,碧玉与酒楼的老板交代了几句,这才赶忙加紧去寻找王娇娘,也不知道,她是看到了什么,失了魂一般冲出去,一眨眼就没了人影。

此时,王仰韶便坐在楼上,抱着那盏猜灯赢来的灯笼静静等她们回来。

其实这种事,每年上元灯节都要出了一回,只是今年,王娇娘闹了两次。

不知不觉,等到酒楼要打烊了,人还是没有回来。

王仰韶起身,谢过老板的挽留,看着自己的马车就停在酒楼的下面,便下楼走到马车一边,不着眼的地方继续等待。

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吧,姐姐虽然性子差了一些,但是平时还是对她很好的,一母同胞的,总是要亲上许多,家中姨娘生的姐妹,虽然也是姐妹,虽然她性子平实,可是也是喜欢不起来的。

不像姐姐,姐姐再不好,也是亲姐姐。

她在马车中坐了一会,眼见着街上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可还是不见府中的人来找她,她将车窗打开一个小小的角,看了几眼,咬了咬牙,在马车里找来火石将灯笼点亮,下了马车。

这里其实离王府的后门很近,沿着长街走不过百米,走过一座双抛桥,便是王府的后门了。

上元灯节已经到了尾声,人群散去之后,灯火的味道被夜风吹散,天上的星河罗布,不知道是哪一家的少年,玉笛飞声。

王仰韶一路缓缓而来,唇间带笑,踏上双抛桥。

在长夜的寂静伴着玉笛声中,河畔的富人家点燃了一簇烟火,绚烂璀璨的颜色在漆黑的夜空中绽放,王仰韶微微仰头,自觉那一夜极美。

夜寒露初起,她隐约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心中一喜,以为是他们寻王娇娘回来了。

正要迎上去,却又想到,那脚步声只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步子迟疑了,还未反身就跑。

那人持着一盏灯,从露华正浓处漫步而来。

王仰韶看得呆住了,家中每日都要贵客上门,不凡当世的名流才子,可是这个人。

她所有的教养,所有的气质,所有的思维都凝滞住了,看着他,说不出一句话来。

“在下清山景行止。”

王仰韶一怔,好像这才找回了自己的舌头,连忙笑道:“小女王仰韶。”

那一年,他和她手提一盏灯,在双抛桥上定下了一生。

双抛桥上,上元灯节。

次日,便有人登门上王家求亲。

曲城王氏的女儿,自古都是比公主郡主都还要娇贵的,不嫁入帝王家,非当世的大家不嫁。王老爷听说有人来求亲,直接是推拒了,“娇娘不过十四,不急。”

待听到管家说是清山景先生之后,便顾不得清贵之家的高傲,直接出门去迎。

王老爷在见到景行止之后,满意的不住点头,直接抛去繁文缛节道:“娇娘虽只有十四岁,但是···”

景行止笑得很清,眉眼里都是喜色,他摇了摇头,王老爷不解其意。

“在下求娶之人,乃是王家二女,王仰韶。”

“仰韶不过十三。”

“我等她。”

——

那日之后,王家二小姐的婚事便极快的定下了,曲城人都知道,是在双抛桥上定的情,且不说王家女子胆大不拘礼节,只说那娶亲人直接越过艳若桃李的王大小姐,而心悦淡然出尘的二小姐那也是一桩奇事。

自然,依着长幼顺序,先出嫁的还是王娇娘,据说夫君是她自己选的,当日在街上,她从楼下奔出去,便是看到一个极俊美的男子。

那男子在一年后,王娇娘十五之年,前来迎娶,王老爷虽然不甚满意,却也随她而去。

之后,王仰韶再见姐姐,便是在自己出嫁之后归宁那一日。

她与景行止成婚的时候,姐姐在为姐夫新丧,便没有来,这一次归宁,是姐姐从夫家搬了出来,王老爷准备再重新为她选一个夫君。

南国女子胆大,且又不拘礼法,改嫁之事,已经习以为常了,和离者也不再少数。

王仰韶提着裙摆,身姿轻盈,笑如春风而来,原本正在堂中与王老爷激烈争辩着什么的王娇娘忽然住了口,她转身,便见着王仰韶春风满眼,发髻精致,华美的衣裳,珍贵的钗环衬得曾经与她相比黯然失色的容貌熠熠生辉,她皱起了眉头,十分不满自己的一身白衣素发。

“女儿与夫君一同拜见父亲。”

“阿杏,这就是妹夫?”王娇娘约么听说过景行止的事,只是对要嫁去山中不感兴趣,但是又恼他越过自己娶了妹妹,因此看向景行止的眼神,很是挑剔,然而,再挑剔的目光,都为之融化了。

“阿杏,你的小名叫做阿杏?”

王娇娘听得心间一酸,截过王仰韶要回答的话,直接道:“是啊,我妹妹的小名你都不知道吗?”

那人却没有恼意,似乎注意力并不在王娇娘身上,而是极温柔的看着王仰韶,道:“我更喜欢阿杏这个名字,杏字可通幸。”

王仰韶闻言,也是微微一笑,细细说道,“夫君喜欢就好,我起初觉得小名太过俗白,所以没有告诉夫君。”

景行止牵起她的手,双手握在一起,道:“纵使俗白,也是我所爱。”

那之后,他们回到曲城的家中,便在院子里种了一棵杏树,夫妻情深,相爱若此,总算是全了景行止许多年来的夙愿了。

新婚之时,他掀起她的红盖头,与她对饮杯中酒,便与她说:“我当年说过等你,你让我走,你在这里,我哪也不去。”

王仰韶将头放在他的胸口,娇声问道:“你若那时走了,我便再不嫁人了,我去庙里做姑子,等着下一世嫁给你。”

景行止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道:“不等下一世,我们这一世好好在一起。”

“那你下一世就不要我了?”

“要。”怎会不要,怎么舍得不要?

王仰韶勾起唇,支起身子,在景行止唇上一吻。

婚后,他本欲带她回清山定居,可是将一切都打点好了,临上马车的时候,看见离家不舍,眼中流泪的妻子,他又反悔了。

他看着她,对她说:“自你嫁给我之日起,我便立誓此生不让你流一滴眼泪,阿杏,我们不走了,只要你我在一起,那里都可以是我们的家。”

其实,是该走的,若是那时走了,不过拘一把清泪而已。不走,又再一次重蹈那许多世的覆辙。

留下来没过多久,王仰韶就有孕了。

景行止的医术在许多世中早已经达到了当世第一的境界,可是这一次,仍旧像个毛头小子一般,摸不到头脑,几番权衡之下,便收拾东西,和王仰韶搬去了王家。

他的这番行为,并非是多此一举,王娇娘和王仰韶的母亲,王家的大夫人,就是死于难产,先前生产的时候就诸多不顺,连生了两个女儿,偏偏又很想要儿子,最终便在产房中撒手人寰。

景行止刚刚为她诊出喜脉的时候,就立誓道,此世只要这一个孩子,不论男女都不再生了。

王仰韶被唬了一跳,虽有疑惑,但是想到自己的母亲,也就应了。

熟知,这个孩子也没有能保住。

来得突然,去得也突然。

那一日,景行止刚摘了新鲜的杏子,准备拿去给孕中的妻子解馋,谁知半路上遇到了王娇娘,说来也奇怪,原本夫君刚死就闹着要再嫁的王娇娘在家中已经带了两年了,却迟迟不再提要嫁人的事。

他捧着杏子在怀,与她寒暄了几句,突然听到咚的一声,随后便是碧玉的哭喊。

他是有一手好医术,可是却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血汩汩的流了一地,妻子抬头望着他的眼神,说不出的凄惨。

似乎是自那以后,妻子便不同以往了。

总是说,对不住他,对不住孩子。

他想了许久,才知道症结的所在。

原来那日王娇娘是故意来拦他的,她与妻子说,与其另嫁他人,不知底细,不如效仿娥皇女英,姐妹共嫁一夫。妻子与他情浓自然不肯,娇娘却骗她自她有孕之后,她与妹夫早就暗生情愫。

她那日便是带着疑问来院中寻一个真相的,她其实在见到夫君的那一刻,就相信他的。

相信有如何呢?

孩子终究是没有了,也许一开始,王娇娘要除去的,就是那个孩子。

不管景行止如何解释如何安慰,她总是难以释怀,她那么想为他生个孩子,却又因为一句简简单单的挑拨,就失去了那个孩子。

她自觉担不起夫君厚重绵长的爱意,终于在婚后的第五年去了曲城外的一件庙中剃度了。

景行止求不得,劝不回,心灰意冷的回了清山。

他曾想过他们这一世的结局会是怎样的,可是开头这样的好,他便总是带着一丝幻想,觉得能一辈子都这样好下去,白发苍苍,儿孙绕膝,他觉得只要有这一世,那么剩下的两世,还要不要,都没那么重要了。

他求的实在微薄,不过只是一段相守到老,一段两心相悦罢了。

过了两年,他重病在床,派人传了一封又一封的书信,妻子终于肯回来了。

她是黄昏才匆匆赶来的,提灯入院,依稀还是那年在双抛桥上的模样。

可是再以后,他无论病得多重,无论再写多少封信,她也没有回来过。

他躺在病床上,望着窗外的杏树,曾经亭亭如盖今却垂垂欲死。

神色抽离间,似乎又回到了那一年,双抛桥,谁家少年,玉笛飞声,他和她手持一盏灯,定下了终身。

------题外话------

四千字,码得我又想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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