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见状,快步走到吴浪面前,满脸担忧的问道:“国师大人,您这是怎么了?”
“本国师只是炼丹耗费了不少精力,休息一会儿就没事了。”
吴浪做出一副虚弱的模样,有气无力的摆了摆手,然后对雷鸣吩咐道:“对了,你派几个心腹看好炼丹炉的炉火,绝不能让炉火熄灭,另外炼丹炉的炉盖也绝不能打开,否则药性流逝,长春丹必然会功亏一篑,到时候可没法跟大王交待。”
“国师大人放心,小人一定会让人看好炉火,绝不会让他们触碰到炼丹炉的。”雷鸣听到吴浪的话,连忙一脸严肃的回道。
“好,这些事情就交给你处理了,本国师要先去休息了。”
雷鸣见到吴浪离开后,他并没有急着去找人来看好炉火,而是先跑到炼丹房里看了一眼,当他见到炼丹房里装着药材的箱子全部空无一物后,这才暗自点了点头,跑去找人来看好炉火了。
其实雷鸣的真实身份就是国师府府邸上一任主人的管家,所以他对整个国师府可是非常熟悉的。
根据雷鸣对国师府的了解,炼丹房所在的这个房间就是一个独立的大厅,里面并没有设计什么暗门密室?所以吴浪不可能把那些药材藏起来。
既然吴浪不可能把那些药材藏起来,那么就只有可能全部扔进炼丹炉里了,而他只需要把这个结论报告给韩王就行了。
……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第二批和第三批药材也陆续送到了国师府,而这些珍贵的药材自然也是被吴浪趁机炼制成了其他丹药,然后给神不知鬼不觉的私吞了。
就在吴浪专心炼药的这段时间里,新郑城里也发生了两件趣事。
第一件趣事说起来还与吴浪有关,前几日姬无夜亲自上门给吴浪送来了贺礼,而吴浪则是送给了他一瓶龙凤丹做为答谢。
姬无夜服用了龙凤丹后,的确是大展雄风,一晚上竟然大战十名侍妾,而不落于下风。
也许是因为姬无夜尝到了当一个真男人的甜头,所以他接下来的四天里,他每天晚上都会服用一颗龙凤丹。
虽说龙凤丹不仅可以让服用者强身健体,而且还能够大展雄风,但是却不可能增强服用者的体质。
姬无夜一连五天夜御十女,因为身体操劳过度的缘故,不小心扭伤了腰,只能在家休养数日了。
原本这件事情倒也算是一件隐秘的事情,外人也不太可能知道。可是不久前又到了边关将士快要发军饷的日子,韩王便准备让姬无夜亲自带人护送十万两黄金赶往边关。
结果韩王却得知姬无夜腰部受伤的事情,当他弄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后,也是一阵哭笑不得,无奈之下只能让他的三弟和四弟护送十万两黄金赶往边关了。
张开地得知姬无夜竟然是因为御女过度,这才不小心扭伤了腰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就派人把这件事情给传了出去,导致整个新郑城的百姓都在谈论这件趣事。
不过人们除了打趣这件事情以外,同时也非常敬佩吴浪炼丹的本事,这夜御十女的能力可以说是绝大多数男人的梦想了。
第二件趣事就是‘鬼兵劫饷’一案了,由于姬无夜行动不便,所以韩王就派遣安平君和龙泉君负责主持这一次护送军饷的任务。
当安平君和龙泉君护送军饷路过新郑城郊外的断魂谷时,却碰到了‘郑国鬼兵’拦路,而十万两黄金更是在数百名韩军的眼前被大雨融化消失殆尽了。
当年韩国打败郑国,韩哀侯曾经允诺凡投降者可免一死,最后却将郑国五千降卒骗至新郑城外纷纷坑杀,此地也因此而被称为断魂谷。
根据安平君他们的说法,这一次的‘鬼兵劫饷’一事,就是因为那些郑国士兵的亡魂死不瞑目,现在抢走了军饷讨债来了。
对于‘鬼兵劫饷’一事,身居高层的人自然没有几个人相信,不过新郑城的不少百姓却很相信这件事情,许多人更是特意去道观中求了一些平安符。
尽管韩王第一时间下令彻查此事,可是由于安平君和龙泉君是韩王的亲弟弟,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负责主审此事的官员也根本不敢对他们用刑逼问,案子也陷入了僵局。
最让人头疼的是,这一次负责审查此案的五位主审官先后死于非命,有传闻说他们都是死于鬼兵之手,一时之间更是闹得新郑城人心惶惶。
因为五名主审官先后离去死去的事情,‘鬼兵劫饷’一案已经变成了一个要命的差事,而姬无夜又对外宣称自己的腰伤还没有恢复,所以韩王只能让张开地负责审理此案,并且让他在十日之内一定要侦破此案,否则必有重罚。
……
韩国大将军府里,身穿战甲的姬无夜半靠在即塌之上,一边搂着穿着清凉的侍妾,一边喝着美酒冷笑道:“哈哈哈……张开地那个老匹夫,这一次可有他受的了!”
虽然姬无夜之前的确因为御女过度的缘故,不小心扭伤的腰,可是实际上在几天前他的腰伤就已经恢复过来了。
姬无夜之所以故意对外宣称自己的腰伤没有好,其实就是想要借着这一次的机会,除掉张开地那一系的政敌。
先前被杀的那五名主审官,其实全都是张开地麾下的官员,如今这五人被杀,五个官位也就空缺了出来,姬无夜也就可以趁机往这些官位上塞自己的手下了。
原本以姬无夜在韩国的威名,如果真的有人敢拿他腰伤的事情打趣,恐怕早就已经被他手底下的人收拾掉了。
这件趣事之所以闹得人尽皆知,除了有张开地在背后推波助澜以外,更多的还是因为姬无夜故意放纵这件事情。
当所有人都知道姬无夜因为腰伤一事卧床不起的时候,那么就不会有人怀疑他与‘鬼兵劫饷’一案有关系了,就算有人怀疑他和这件事情有关系,那也没有足够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