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落竹简,就如唐迷心窍的凡尘那样,只有你读懂了,便然能明其中奥秘。//百度搜索看最新章节//
话说,
那是一个不毛的年代,年代里面,存在俩样生物,是惊世骇俗的。
一是活了千年依然说自己已死了百万年。
一个明明是妖孽的蛾子,却偏偏只是自己是爷们,难道说,这传说中的唐唐是传说中的僵尸吗,那她的高干,确实不需要质疑任何,可惜的是,她却不是僵尸,而只是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娃子而已,只是,她的主人太过于强势了,所以那唐已非糖。
有人说,天下不过只是人生的浮云而已,因为你走这一段路,也不过百十年,百十年后,你便是一堆黄土,当然,在我听到这一句话的时候会觉得很莫名奇妙,可,当你再理解一点的时候,你便能明白,这一句话的意义,就像一本书一样,无论你开始再令人入迷,可到最后,都是一本不值一文的作品,所以说,人生只是浮云,只是因为你经历过了以后,那一堆文字,便已只是一个人的客观的态度。好吧,那个,无论此刻你们所看到的是什么,我能告诉你的是,你所着迷的,也只是人生中的浮云,只是一段浮云也时好时坏,重要的是,你的心是不是真的看到了浮云中,最美丽的一点。Www..Com
《唐迷心窍》有股妖气
春秋时期,
某座大宅门庭里。
风,那般作凉而在。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以惹尘埃。”
一段话,徐徐的缓在这一处地方,随风渐散了。
树下,那是一个白衣的少年,他手中的那卷中简似乎有无数他沉迷的东西一样,让他的目光不曾舍得移开。
只见书卷上,刻着《唐迷心窍》四个字眼。
这本不算是稀奇,唯一稀奇的是,那四个字居然不是春秋的文字,而是那坑爹的火星文,不免让人开始匪夷所思起来。
虽然他看不懂那火星文的文字,但他却莫名的对着那书简,傻笑着。
简上,开头,是这么一段话。
欲看此书,必先自刎:(你妹的,原来是靠放血之后造成晕眩,才能看到此书,难道这书的作者不知道现在有一样东西叫3D视觉电影吗,你嘛,坑爹啊。)
自刎,他自然是不能明白,毕竟那是比较先进的甲骨……应该是火星文,所以,此书对他而言,只是一段天书,即便它是存在字眼的,但对于他而言,也只是无一物的东西。
此书故事。
讲述的是一个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故事,但那段年代,对于此刻的他而言,都是一个狗血的年代,毕竟,那已经是火星年代了,那里也许有水,有人,但那里的人都是那样。
活着妖孽得很的人,居然称自己是男人,这个人是要逆天了……
那一段故事是这么来的。
故事的主人叫一个唐糖的爷们,嗯,假爷们,就一个妖孽的假爷们,却让一个贵公子给秒了。
也许我该这样说这个故事,嗯,故事翻译时大家不要笑,一定要支持正版,因为拒绝盗版,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狗血年代,不知道是那一个晴天。
一个城市的飞机场上,一个人正拖着那一件黑色的皮夹旅行箱,走在那并不空旷的机场跑道上,不是她无视这里的巨型飞鸟,而是此刻在她的眼里,一切都比不上,回家享受来得重要。
那十八寸的高跟,在她每走一步,都能撞击出一阵雷人的响声,这不,在她终于走出飞机场大厅时,她身后已经有一群人在窃窃私语着,对她指指点点自然不在话下。
“这妖孽……忒可怕了。”声音虽然很小,但还是传到了她的耳边,只是她对这些低智商的人没有兴趣,因为在她的世界里面,有一个别人不可能知道的秘密,即便知道了,那也已经被打入了奈何之中。
没错,她……是一个吸人血的僵尸,她之所以无视那些人,是因为她全身在回来的途中,因为缺少了血液营养,而回复了僵硬状态,所以她无法轻易转身去告诫那些,自己并不喜欢的人类。
虽然她是僵尸,但对她而言,血液的贵贱,她还是分得很清楚的,所以才宁愿挨饿,也不会去随意吸食人血。
她的名字叫唐糖,是一个标致的白骨精,但在她精心转换下,那一份妖孽的气息虽然减缓了几分,但中性的爷们范,不免让人有些觉得作呕,毕竟此刻眼前的人,不是一般的不正常。
双黑的眼圈,像极那国宝的双眸,头戴的是那偏西式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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