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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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雨深想:不知王担宝现在怎么样了?他或许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而有着与王担宝一样悲惨命运的李露露已经走了,张聪说她的坟就在赤水河的下游那片宽广的长满野草的地方。生命之脆弱,在这一男一女两个人身上体现出来了。

那次分别时,张聪叫他发挥了一下才华为李露露写首挽歌,再烧给她。

他也曾想这么做,但终究还是没有写出来。因为他顾忌到自己的爱人肖蓉。他虽然认可李露露是个美人,也能领会到李露露那时对自己有好感,她的逝去也代表了青春与美丽的消逝,能激发出他的灵感。

但他还是觉得自己绝对不能背着妻子为别的女人写诗,尽管李露露的故事是那么凄婉动人。因为自从拥有了肖蓉,他那颗流浪的心才终于找到了归宿。

从此,他对那些发生在自己周围的情爱的纠葛与纠纷观察起来,才犹如隔岸观火一般淡定。所以他要把自己脑中的其他女人淡化。想到这里,朱雨深拔腿就向前走,迅速离开了这个地方。

让朱雨深没想到的是,他竟然在回来路过那边柳林时,发现了朱莹的身影。她正和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坐着,依偎在一起,两个人在小声地说着什么。

朱雨深一不小心就闯到了他俩的视线前方,想回避已来不及。为了避免尴尬,他特意把头扭向另一边,然后快速地从他们面前走过。

等他到了另一边时。再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发现朱莹的情绪整个儿没有一点变化。她简直就把他当作了路人一般。那个男人的手刚才缩了一下,此刻又开始在朱莹的身上肆意游走了。

面对此景,朱雨深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他的心里五味杂阵的,不知怎么看这事。

接下来,朱雨深找了一个隐蔽的角落,他在草地上坐了下来,拿出了随身带的书,翻看了起来。他看的是一部小说集。很快他就进入状态了,忘记了时间的流逝以及身边的人和事。

也不知过了多久,朱雨深忽然感到眼前一黑,应该是有人把一件衣服扣在了他头上。他急忙用手拿下了这件衣服,此刻他已猜到是谁在恶作剧了。

他回过头来后,发现果然是朱莹,她身边的那男人却不见了踪影。

朱莹说:“哎哟,这不是大朱老师吗?你一个人神出鬼没的,躲到这个地方来充电了是吧?刚才你从我们面前晃过去了,明明看见了我。为什么招呼都不打?

你告诉我你看见了什么啊?你可别现在闷着声,回去到学校里却像个喇叭筒子。把这事到处瞎说!说我朱莹在这柳树林里跟一个老男人苟且,那就糟糕了!

你可给我嘴巴放紧点,好歹咱们以前就是同事,而且还都姓朱。人家背后都喊你大朱,喊我小朱。哎,咱们这姓,他们又这样叫,搞得跟骂人似的,不爽!”

朱雨深站了起来,说:“咱们就这姓,人家这样叫有什么关系呢?我刚才是从你们身边经过了,但我什么都没看见。而且,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应该是清楚的吧,我干嘛要烦你的这点事?我有空还不如多看看书、写写东西呢!”

朱莹说:“是啊,好啊,大朱你人比较单纯,素质也蛮高。我对你的评价还是蛮高的,我放心你的嘴。唉,我说你现在是不是经常没事偷着乐啊,要知道,你能来市里这片地方工作,安家真是太幸运了。

我的肉吔,你可知道,我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可是付出了一定的代价的噢。刚才你看到的那事不是谁都愿做的,就是愿做也不一定能做的来,或者说有机会去做这事。”

朱雨深默默地听着朱莹讲道理,他不得不承认,朱莹说得是符合实情的。刚才朱莹说话时,他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发现她比以前似乎好看了。这主要是因为她到市里来上班以后,穿着打扮比在黄镇时都讲究多了。有时候,随着时间的推移,美丑也会互相转化的。

沉默了一会儿后,朱雨深问道:“小朱老师,你来这里上班感觉怎么样,生活还习惯吧?讲起来我们俩都挺不容易的,只身在这里打拼,所有的社会关系几乎都不在这里。”

朱莹说:“你还叫什么叫?你老婆不就在你身边鞍前马后地侍候着你吗?哪像我,几乎举目无亲,又前程未卜,我郁闷啦!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我差不多只和两个人是老相识。一个是你,另一个就是刚才你所看到的那个老杆子。他是教育局的官,以前他在师大上班,是我的导师。

我能混成今天这个样子,也全赖他在后面支撑着。我是个实在人,不愿欠人家东西。但我没钱呀,能拿什么回报人家,不就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吗?

哎,大朱老师啊,咱们俩也算是老本家了。你人也够沉稳,够有思想。今天啊,咱们俩在这里不期而遇,我又生活在举目无亲的环境里。现在我就敝开心菲,跟你谈谈吧,你可别嫌我话多哟。”

说着,朱莹紧靠着朱雨深坐了下来,她把腿伸直了,做出了放松的样子。她说:“现在这社会啊,还真是没办法,不管哪个层次的人,都喜欢以貌取人。

这真要人命啦!你可能不知道,这以貌取人比人们常说的狗眼看人低,那种以背景、钱财、条件取人要恐怖得多!

就拿你大朱的情况来说吧,古明秀以前把你的那些事都跟我讲过了。你们家以前是奇穷,你上班以后想啃老,想家里帮一点忙,完成个人大事也不可能。但是你最终还是混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也算可以了吧。

依我看啦,上天对你还是不错的。虽然没有给你好的出身。好的背景。但上天给了你帅的相貌。好的身材。这不,你有了这些,才能让有的女人对你动心啊。如若不然,你又穷又丑,鬼可能都不愿理你。

我致所以说长相差比背景、条件不好等更恐怖,是因为这基本上你是改变不了的。条件嘛,不行可以努力点,刻苦点来创造来改变。但长相这东西是与生俱来的。怎么改变?

也许有人会说了,来个整容不就完了吗?我可不相信那东西。这整容啊,死贵不说,保不准还把人的脸给毁了。在咱们现在所处的这个环境,啥都可以是假的,怎还敢拿自个儿的脸,甚至说是性命开玩笑?

相对于你大朱来说,我朱莹可就惨了。不光和你一样,出身于贫寒的人家,而且爸妈只给了我一个劣等的长相。我郁闷啦!

我们家在北方农村,普遍都穷。那里的条件和这鱼米之乡的江南根本没法比。而我,又穷又长的欠佳,从小长到大,可没少受气啊。

实不相瞒,由于我自己从小到大都穷怕了,所以我也讨厌穷的人,我懒得与他们为伍。不说你也知道,穷的人要从穷的圈子里跳出来,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现在啊,社会上流行着一个错误的理论,说穷人的孩子更容易出人头第、更容易混出样子出来。这整儿是在胡扯蛋,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也没有穷人了。

撇开现在诸事都要拼爹、拼妈这个现实不谈,就是单说穷人家小孩子要混出来,也要有坚强的毅力、坚韧的心志啊,等等。这你是知道的。能有这种毅力与心志的小孩能有几个呢?

我自个儿穷,所以我讨厌穷人。我读书的时候,从小到大都对穷的男生反感。想来你大朱如果和我年龄相仿,又在一个班读书,那我就会一直鄙视你。

这也没办法。你想想啊,在读书那会儿,什么样的学生最爱老师及同学们的欢迎呢?当然是长相和成绩都要上档次的人。也不一定要达到顶尖状态,但为人处事一定要上路子。过节啊什么的,给老师送点东西,没事再死命邀请老师们去他们家吃饭。

对待同学们也要大方,要有事没事帮其他同学吃零食买单。这样的学生不讨人喜欢才怪呢!

相反,那些穷的学生便整天都是一副窝囊相,在吃喝方面也总是想占人家的便宜。

有句大道理叫人穷志不穷,但做到那样,其实难于上青天。绝大部分的情况是人穷志短,人一穷,生活都难以为继了,还管那么多干啥?

有时候想想真来气,咱们读书时,咋就能碰到那么多贫困生呢?咱们周围咋就有那么多穷鬼呢?鄙视穷人的另一方面便是向往好日子,欣赏崇拜富人。

我才去黄镇中学那会儿和冯君打得火热,这你们是知道的。结果弄成那样,也是我预料之中的事。你还别说,从我到黄镇中学的第一天起,我就对你和冯君产生了一点好感。

开始时,我发现你们俩长得很像,都是瘦瘦的,酷酷的。后来经过一番了解,发现你竟然又是我讨厌的那种类型;而冯君和你却恰恰相反,他们家那条件真叫年轻女人们怦然心动啊。

虽然我也知道,他的身边不乏靓女,但我对自己有信心,因为我是个女强人呗。我认为冯君能从我身上找到不一样的感觉。不管结果咋样,只要他能对我好,好一时,便是一时。这样,好处是肯定少不了的。

不瞒你说,在咱们俩打得火热的那段时间,我可没少让他破费,吃和穿都沾了不少好处。其实呢,他这个又帅又幽默的花花公子,就是不花一分钱要跟哪个次等货丫头、嫂子上床,人家多半也是乐意去做的。

我虽然最后被冯君踢出去了,不许我再占他的便宜,但我得到的实惠比干一学期挣得工资还多呢!你想想看,如换作是跟你这样的人在一块糗,给你吃外快食,你们还能给我啥好处?保不准还要想从我身上刮点好处呢!你们也是用这来证明你们能,证明你们清高。我晕!

说起那天他们几人让我难堪的那事,其实我更恨小俞、古明秀等人。他们对我产生了羡慕、妒忌、恨的情绪,这一点我早就看出来了。所以他们就恶搞,极力怂恿冯君说一番能要人命的话,以便让他们看好戏。

冯君这个人呢,就是太直,又容易冲动,更喜欢哗众取宠。这不,在人家的煽风点火下,他就说了过头话,做了过头事。

这件事发生后,我自己虽然很难看,但我更为冯君感到痛心。我想,这个冒失鬼迟早是要吃大亏的。他那个富爸爸和上面几代积累的财富,八成要败在他的手上!

这还不算,如要有人存心想害他,他也许还不得善终。你可不要以为我在危言耸听,他行为冒失,你是了解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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