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显然是清理过的,地上的草不怎么高,不管是兔子还是土鸡都能一眼看见。
没走多远,负责导游的中年汉子一抬手,让大家停下了脚步。他指着十几米外压低了声音说道:“看,兔子。”
果然,一只灰色的兔子蹲在树下,挺直了上身,两个耳朵竖了起来,警觉的注意着周围的动静。导游从挂在腰间的箭壶里抽出一支弓箭,“大家先看我怎么用弓箭的,你们也别怕找不到猎物。咱们这里的林地都是有专业人士维护,每块起码超过一百多只猎物。”。说完他把箭支架在弓体上的小圆环里,另外一手拇指和食指扣住箭羽,箭头此时对着地面。
他持弓的左手笔直的向上抬起,右手顺势向后拉,等弓放平之后,正好也拉成了满弦,瞄准了三五秒,右手猛地一下完全放开,箭支嗖的一声就射了出去。顶多一秒钟的时间,箭头穿透了兔子的身体,扎在地上。小兔子两条腿疯狂的乱蹬,可长长的箭支把它钉在地上,它整个身体不断的打转,十几秒后就就没了力气。
年轻人们欢呼起来,这残忍的一幕激起了他们人性中鲜为人知的一面,这也是为什么打猎非常受欢迎的原因。
社会上的规则和条条框框就像是一个个牢房,把人的天性囚禁起来。人是动物,动物的本能是向往自由和竞争,或者可以叫做杀戮。人比其他动物更具有智慧,会衡量得失。在权衡之下,人会选择妥协,学会服从。但是现在,他们有了一个放肆的机会,用其他动物的鲜血和生命,来取悦自己已经麻木的人性。这样做残忍吗?其实不残忍,人是万物之灵,凌驾于所有物种之上,在这个物竞天择的大自然里,下位者用鲜血和生命取悦上位者,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这就像人要吃肉,吃肉是残忍的事吗?
也许佛学弟子会说杀生残忍,可是为什么他们不去翻一翻最初的经义,查一查历史的资料,在佛学进入夏国之初,佛门是不禁荤腥的。至于后来为什么改为吃素,历史上有很多种说法,去掉那些莫名其妙和奇思妙想的,只有两个最可能也是最真实的原因。第一是因为连年战乱,大量青壮涌入寺庙,不堪重负之下开始约束规则,减少寺庙的负担。
另外一种说法就是为了政治服务。封建社会中上位者需要温顺的卑者方便统治,长时间不吃肉食会使人的野性退化,更方便管理。
这并不是胡说,很多科研机构都证明过这一点,不管是从人类身上的实验得出的结果,还是动物身上的实验得出的结果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肉食会让动植物更有攻击性,甚至是植物都是如此。
在场有三个女孩子,除了幕小小和石秀之外,还有后来来的一个二十几岁的姑娘。石秀在部队待过,对流血什么的早就习以为常,别说是杀死一个小兔子这种微不足道的小动物,在部队过年的时候杀猪杀牛也不是没有过。比起杀牛的残忍,射死个兔子简直就和呼吸一样轻松。幕小小挺兴奋的,挽着王猛的胳膊,眼睛紧紧的盯着已经快死掉的小兔子,小脸蛋激动的红扑扑的。
另外一个姑娘则是面露怜悯,有些不忍心。
小伙子们倒是欢呼起来,纷纷赞美导游大叔的准头,导游也乐呵呵的,连连抱拳拱手,一脸谦逊的得意。他走到兔子边上,抓着箭身把箭支从地上拔了出来,小兔子被拦腰穿在箭支上,还有几口气。它把最后的力气都用在了蹬腿上,导游大叔捏着兔子耳朵把它从箭支上退了下来,用力往身边的树干上一砸,小兔子彻底不动了。
他把小兔子甩了甩,见没有更多的血流出来之后,拿出一把非常尖的剔骨刀,三下五除二的把小兔子开肠破肚,将内脏都取了出来之后丢在树根周围,“现在天气还不算特别冷,兔子死了之后如果不立即处理,内脏会在兔子体温彻底凉透之前**发臭,到时候就不能吃了。”
导游大叔带着大家继续往前走,没走多远就看见了几只土鸡正在刨食,不远处几只土鸡也发现了一群陌生的游客,它们站在原地没有动,觉得十来米的距离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想射的话就射吧,不过我建议你们这里……,分为五个组,每个组轮流上,不然乱哄哄的也没什么意思。”
二十一个人分成五组,每组就是四个人,其中一组多一个。
石秀想也没想就和王猛一组,她倒是挺聪明的,如果和同学分在一起,肯定有人会不满意,觉得这是在疏远自己,和王猛一组就没有了这个问题。几个男孩子你看我,我看你,只能无奈苦笑。有人还想着这次能和石秀分一组,好好亲近亲近,没想到居然落到这个下场。有人更是暗下决心,下次出来玩千万不能搞这么多人,一点机会都没有。
另外一个女孩犹豫了一下,也靠了过来。她本来就打着女孩子一起组队的心思,虽然和王猛不认识,但是并不妨碍她和另外两个女孩结交。特别是在这个血腥恐怖的场合,同性比异性更值得依靠。
一瞬间,王猛就成了被人敌视的对象,凭啥你一个男的和三个女孩在一组,还有没有王法了?可这事本质是大家自愿组队,谁也管不到谁,剩下的只好和认识的人组在一起。
第一轮上的就是王猛这一组,毕竟女孩子都在这里了,女士应该得到照顾,王猛也跟着沾了一点便宜。
第一个动手的是幕小小,她自告奋勇,紧张的鼻尖上都有了芝麻大的小汗珠子。她一边回忆着导游大叔的动作,一边开始挽弓,可拉到一半她露出了尴尬的表情,侧着脸吐了吐舌头,“我拉不动了。”
在场的男孩子们都笑了起来,女孩子用的弓本身就比男孩子用的弓小一些,用的力气也不需要太大。幕小小拉不开,是因为缺少锻炼的缘故。王猛走到她身后把她包在怀中,一手抓着她的手用力抓住弓身,另外一手同样包着她的手捏住箭羽,轻轻一用力就把弓拉满了。幕小小一脸兴奋,完全没有注意到她已经被王猛彻底的抱在了怀里。
她小声的问道:“能不能射中啊,我可是第一个,千万不能射偏了,不然丢死人了。”
“看我的吧!”,王猛打着包票。
十来米,或许更近一点的距离,脱靶的可能性不大。加上这些土鸡都是人工散养的,对人类也并不害怕,不如野生的机警,站在原地用爪子拨弄着草皮,寻找食物。
短短十几秒的瞄准过后,他拇指和小指微微用力一钳挤压了一下幕小小的手,幕小小的手瞬间一缩的同时王猛也放开了箭羽,嗖的一声射了出去。
同样重量的鸡和兔子,鸡会比兔子更容易射一些。因为兔子的毛比较长,会给人一种“兔子体积很大”的错觉,往往一箭射过去明明射中了兔子,却直接穿过了毛发并没有真的射中。
十米外的土鸡扑腾一下被离弦的劲箭带飞出去一两米,吓的另外几只挥舞着翅膀跑开了一段距离,然后回头好奇的朝这边看了过来。前几天还拿着食物过来喂养的人类,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可怕?它们那比核桃大不了多少的脑子绝逼想不明白,它们的存在,就是为了这一刻。
幕小小一见射中了之后高兴的拍这巴掌蹦起来,她跳进王猛的怀里搂着他的脖子吧嗒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气,“耶,你真厉害!”
王猛笑了笑,导游大叔也不禁竖起大拇指,“小哥以前玩过?”
“没,第一次玩。”,王猛如实回答,弓箭是真的没玩过,枪倒是打过,还射过人。
“真厉害!”
这句话是发自肺腑的,第一次射箭就能射这么准的人可真的不算多,弓箭不像是热武器,离弦的速度虽然快,但是也不能保证在十来米的距离上是指哪射哪,箭支本身的重量包括风速之类的影响很大,很多人都要尝试好几箭之后才能摸到感觉。
石秀也鼓着掌,她信心满满,“下一个我来。”
她把右手拇指含进嘴里吮吸了一下,这是一个了解风速的土办法。山里的风大,而这片林地的树林并不茂密,风向乱的很。感觉着拇指背面微微发凉发紧,她瞄准的时候微微向右上偏了一点。手中的紧扣的弓弦一松,弓弦嗡的一声弹回到原位,发出嗡嗡的颤声。十一二米外的一只土鸡同样被穿透,应声倒地。
石秀的同学们此时也欢呼起来,那场面和气势可比幕小小一个人的欢呼大的多。
石秀捋了捋头发,笑着对王猛比出一个大拇指,显然她兴致高昂,想要挑战一下王猛。
这种挑战并非恶意,而是一种见猎心喜。她在部队时经常接触到射击训练,对射击有着超乎正常女孩子的喜欢。离开部队之后没办法再摸到枪,此时用弓箭居然也体会到了同样的感觉,不由得想和隐藏着的高手王猛一争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