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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八章 收收收,狗血(1 / 1)

就在叶麟路过一片建筑物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说话,把叶麟吓了一跳,连忙躲进了空间。

叶麟刚进入空间,就有几个老毛子从拐角走了过来,然后把一处大门打开。

叶麟在空间里偷偷打量着,等里面亮起灯光,叶麟才发现这是一处仓库。

等几个老毛子都进去以后,叶麟连忙从空间里出来,然后摸了过去。

往里面看了一眼,就看到几个人正在往一辆货车上装东西,都是一箱一箱的,叶麟也不知道是什么。

趁着几个老毛子不注意,叶麟就摸了进去,然后找个地方躲起来,再次进入空间。

说实话,叶麟也不愿意这样,可是他总要生存下来,生存是什么?生存就是要不择手段的活着。

叶麟虽然不知道在仓库里放的是什么东西,但是既然能放进仓库,应该不是没用的东西。

半个小时后,车装满了,几个老毛子也就离开了,车没有开走,可能是今天晚上把车装好,明天早上开走吧!

很多人为了节省时间都这么干,如果是叶麟,估计他也会这么干。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比如叶麟要从农村拉一车东西去哈市,第二天早上走,他当然会在前一天晚上装好。

不可能等第二天出发再去装,这应该也是一样,这车估计也明天早上要离开,所以今天晚上提前给装好。

几个老毛子不但离开了,还把仓库的大门给锁上了,这让叶麟很无语。

不过这对于他来说,锁不锁又有什么区别,如果他想出去,就这地方还能拦着他不成。

从空间里出来,叶麟没有把灯打开,因为他怕有人发现,不能开灯,但是他可以用手电筒啊!

灯光是四散的,打开整个仓库都是亮光,但是手电筒不一样,它是往一个方向,只要不往外面照,基本上不会被发现。

叶麟先来到那辆货车前,然后把地上的一个纸箱子给打开,他倒要看看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这就是不认识老毛子文字的坏处,如果他认识老毛子文字,就不会这么麻烦了。

“卧槽!酒。”

没错!这箱子竟然装的是酒,叶麟就算是不认识老毛子的文字,但酒还是能看出来的。

其实叶麟之所以能认出来这是酒,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可是前世的时候他见过这种酒。

因为这种酒很出名,没错,这就是伏特加,一种知名度很高的高度酒。

伏特加酒是老毛子的传统酒精饮料,以谷物或马铃薯为原料,经过蒸馏制成高达95度的酒精,再用蒸馏水淡化至40度到60度。

并经过活性炭过滤,使酒质更加晶莹澄澈,无色且清淡爽口,使人感到不甜、不苦、不涩,只有烈焰般的刺激,形成了伏特加酒独具一格的特色。

当然,伏特加也分很多种,有贵的也便宜的,但他手里拿的这种,绝对不是便宜的,而是价格很高的那种。

叶麟心里那个兴奋啊!没想到刚到老毛子这边,就让他碰到这样的好事。

当然,兴奋之余,叶麟也不得不考虑这里属于个人还是属于老毛子政府的。

如果属于个人的话,那损失就大了,叶麟不得不考虑是不是全部弄走。

可是想了想不对啊!这里可是火车站,不管这些东西属于谁的,现在在火车站,那么火车站就要对这些东西负责。

而火车站是谁的,这就不用说了吧!肯定是老毛子政府的。

既然这样,叶麟还客气什么,直接收收收,仓库很大,光这种伏特加酒就有小半个仓库。

用了二十分钟的时间,叶麟就给全部收了起来,包括货车上装的那些。

仓库里不光是这些伏特加酒,还有一些别的东西,而且比酒还多。

叶麟就打着手电筒摸了过去,看到箱子就打开。

“咦!香烟。”

收!!!!

“这是什么?”

叶麟终于看到不是装在纸箱子里的东西,就好奇的走了过去。

这是一种帆布包装,也就是用帆布做的包装,每个包都不是很大,本来叶麟想用刀子划开看看,不过想了想还是没有用。

万一把里面的东西划破就不好了,还是先收起来再说,反正不管是什么,能放到仓库里应该不差。

帆布包并不多,一共只有几十个,叶麟很快就给收了起来。

等把这些帆布包收完,叶麟呼了一口气,除了帆布包里不知道是什么,整个仓库里的东西五花八门。

伏特加酒,老毛子的香烟,还有一些棉衣,不过叶麟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

除了这些,还有一些肉食品,说白了就是火腿,这玩意可是老毛子这边的主要食物。

老毛子的主要食物有面包、牛奶、马铃薯、牛肉、猪肉和蔬菜。喜欢吃黑麦面包,鱼子酱、咸鱼、薰鱼、黄油、酸黄瓜、酸牛奶、西红柿、火腿、冻肉等。

还喜欢吃用面粉、蜂蜜加香料作成的甜食,特别是火腿,几乎每餐都要有。

当然,这说的是那些富裕家庭,普通家庭可吃不上,要知道老毛子和国内一样,都是社会主义国家。

不过也有不一样的,那就是这里没有不允许经商,而且比国内开放。

这个从老毛子这个时候就有股市就可以看出来。

仓库已经空了,叶麟就准备离开了,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又看到那辆卡车,想了想还是过去给收了起来。

这玩意以后还是有用的,最起码拉个东西要方便的多,反正就在北大荒跑,也不去别的地方。

仓库大门从外面锁着了,如果是别人,肯定从别的地方想办法,但是叶麟不需要。

把铁门拉开一点,露出外面的铁链子,一把绞钢筋的剪子出现在叶麟手里。

这种剪子叫钢筋剪,也叫鹰嘴剪,是叶麟自己做的。

“咔嚓!”铁链就把绞成两截,叶麟把剪子收起来,打开铁门直接出去了。

这次他没有把铁链收起来,只是把门关上就走了,这样的话,只会让人感觉到是被盗了。

不会想到是什么灵异事件,叶麟可不想火车站再来一次戒严,因为那样的话,莫斯科很可能都会严很多。

他可没有打算现在就回去,怎么着也要在这里待一段时间,看看在开春之前,能不能在这里赚点钱。

因为这里不是货运站,并没有那么多仓库,所以叶麟直接就离开了。

半个小时后,叶麟出现在莫斯科街头,这里是和国内不一样。

如果在国内,这个时候应该看不到什么灯光了,可是在这里,到处还是灯火通明。

而且在大街上多多少少还能看到行人,这在帝都可是看不到的,要知道这里可是比北大荒还要冷。

不但如此,都这个时候了,叶麟还能在大街上看到一辆一辆的拉达。

这说的可不是老鼠拉达,而是一种小汽车,老毛子生产的小汽车拉达。

还真是不一样啊!不要说晚上,就算是白天,在帝都都看不到这么多车。

可想而知有多大的差距,叶麟本来对老毛子就不感冒,现在就更是如此了。

国内为什么是现在这个样子?这中间可以说和老毛子有很大的原因。

如果不是老毛子,会有勑紧裤腰带过日子的时期吗?不会。

特别大的路叶麟不敢走,因为他怕碰到老毛子的警察,所以他走的路都是一些小道或者小街道。

没办法,他现在就是一个黑户,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偷渡客。

他倒是不担心住的地方,有空间,叶麟在什么地方都一样,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熟悉这里。

这也是他为什么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的原因,叶麟的超级大脑在这个时候起了作用。

可以说只要是他路过的地方,他都给记了下来,甚至连街边的商店,当然,他这是记住,因为他不认识老毛子的文字。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急促的声音传来,而且还是一个女声。

叶麟虽然听不懂这个声音喊的是什么,但是可以感觉到很急促,所以就顺着声音走了过去。

这是一条街道,街道不宽,也就五六米吧!然后叶麟就看到两个老毛子大汉堵住一个小姑娘。

“卧槽!不是吧?要不要这么狗血?”

叶麟拍了拍脑袋,他没想到这么狗血的事情会发生在他身上,而且是在异国他乡。

叶麟本来不想管的,毕竟这不是在国内,而且对方还是老毛子,可是他心里过不去这个坎啊!

不管怎么说,对方也是个小女孩,他如果不管,良心也过不去。

“唉!”叶麟叹了一口气,然后走了过去。

两个老毛子明显是喝酒了,离多远叶麟就能闻到一股劣质酒的味道。

叶麟本想喊放开那个女孩,可是想了想他们也听不懂自己的话,所以话到嘴巴又变成了:“住手。”

让叶麟没想到的是,他刚喊完,那名老毛子女孩就对他喊道:“救我。”

叶麟眼睛一下子就瞪圆了,因为女孩喊的是中文,而且绝对不是那种半吊子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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