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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印象中的那几日都是灰色的,阴雨连绵。好在我的心情因手里抱着的香香的衣服而十分美妙。
到了我这个应当花枝招展的年纪,出门见心上人是需要打扮打扮的。
别人家的姑娘与我一般岁数时已如酸秀才话本子里说的那样,娉娉婷婷胭脂色,窈窕伊人十四初。比在我身上,大概只有“十四初”三个字和我沾得上关系。
我想来想去,这首诗距离我本人来说差的无非就是个“胭脂”而已。胭脂无非就是红□□末而已。我也无非就是买不起而已。
这么些子年,贫穷已劝退过我太多东西。我有时候也会想,在将每日挣来的几个铜板捧给景弦去的时候,是否也应当自己留下一些,好好收拾打扮下自己,追他的事业就能事半功倍。
反正以后我和他在一起了,我也是会藏些私房钱的。这样同他吵架之后,我随手砸出一包铜板,不怕没有底气。
小春燕平静地听完我的想法后,扔出一句,“您真是深谋远虑。”
好罢,私房钱可以暂时不想,但是胭脂不能不想。没钱有没钱的办法,尽管我一丁点儿也想不出来,都没钱了还能有什么办法。
望着昏暗的花神庙,我惆怅地叹了口气。然后,我就发现花神庙的墙壁上全都是红□□末。似是因破败多年而落下的墙漆。
它们出现在这里不是没有道理的。我相信冥冥之中花神娘娘依旧没有放弃并抛弃她的座前小官。自小到大,我需要的所有东西她都给我准备得整整齐齐。
我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这个想法被小春燕制止过,不过我没有让他成功。
对着一滩水自照。虽然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但我当真觉得我抹了红□□的模样还是隐约有些许好看。
小春燕在墙角躺得四仰八叉,我瞧了他一眼,哼起小调来。他嗤笑一声,合紧了身上那件皱巴巴的烂布衫。
“外面下着雨,你是打算连着他的衣裳一块儿淋过去?然后又自己淋回来?”他懒洋洋斜睨我,“那你忙活这大半天抹的粉有个什么用。”
他说得有道理。我好不容易打扮一回,好歹要撑到见上景弦一面。
伞是不可能安排伞的,身为乞丐,我们不应当活得那样精致。
最后,小春燕他大发慈悲地放弃了他午眠的时间,决定亲自送我过去。我只需要裹紧怀里的景弦的衣裳,他负责拿他那件烂布衫裹紧怀里的我。
只他身上唯有那么一件衣裳。我料想他打个光膀子与我奔跑在雨中的模样一定十分别致。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他脱下衣衫将我拢进怀里的时候,寻常瞧着清瘦的小春燕竟然健壮得出奇。
不知不觉他也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了,身形修长。比起我来说,生生高(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