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由被告方做法庭陈述。”法官说。
可算轮到自己一方说话了,春梅刚才都快被民权的律师气死了。“李律师,民权可没给大力赔钱谢罪过,刚才民权的律师那是胡说的!”春梅赶紧和李律师说。
李律师站了起来,李律师穿了身灰色的西装,西装的布料软踏踏的,和那雷律师的西装一比简直就成了破烂,李律师身材消瘦,头发也没有打头油,一点光泽也没有,跟那雷律师一比,就像个大孩子。
“张民权,42岁,小寨子村人,现任城关镇武装部长。张民权生的高大健壮,好打架,行事嚣张跋扈,经常殴打善良的村民,调戏良家妇女。张民权曾无故殴打过刘铁军(铁蛋)、刘春梅、调戏过赵雅琴、李春杏(杏花),张民权还大闹刘铁军的葬礼,并将刘乐平(铁蛋的父亲)打伤,张民权就是小寨子的黑霸王,谁得罪了他谁就要倒霉。张夏桃是一个本分正派的农村妇女,和她的丈夫赵大力非常的恩爱,这个是小寨子村村民人所共知的事情。张民权早就垂涎张夏桃的美色,曾多次趁其夫赵大力不在家的时候调戏她,但都遭到了张夏桃的坚决拒绝,当赵大力得知张民权调戏自己的妻子后,气愤之下才拿了斧子四处追打张民权,吓得张民权之后不敢再打张夏桃的主意,但张民权并没有向赵大力送钱赔罪这回事情,这个小寨子的村民都知道。赵大力去世后,张夏桃为了生计在县城开了一间粮油店,张民权见张夏桃孤身一人带着两个孩子在外面做生意,以为有机可乘,就又起了色心,不断的去骚扰张夏桃,张夏桃不胜烦恼,其母刘春梅和其嫂李春杏为了防止张民权骚扰桃子,都曾为此去给张夏桃做伴。二月十六日中午,张民权突然闯进了张的粮店,并对其进行调戏,张夏桃怒斥张民权想赶他走,但张民权却插上店门。张夏桃拼死反抗,张民权殴打并对其进行了多次的、粗暴的强奸,张民权的行为是令人发指的:张夏桃浑身的衣裳都被撕破,身体遍布伤痕,身心遭到了严重的摧残!张夏桃不堪忍受张民权对她的侮辱,愤而反抗,混乱之中咬伤了张民权的生殖器,但也因过度的刺激而精神时常……!”
法官对双方的法庭陈述进行了总结:“……控便双方的主要分歧是:一、原告张民权和被告张夏桃之前是否存在暧昧关系;二、原告张民权是在暴力强奸被告张夏桃时被其咬伤,还是被告张夏桃约原告张民权勒索不成,发生争执的情况下将其咬伤。……现在请控辨双方进行举证。”
先由民权的律师传招相关的证人:
彩萍第一个走上证人席。“李彩萍,张夏桃是否和你丈夫张民权曾有不正当关系?”雷律师问。“是的,有!赵大力死前桃子就和民权不清不楚的,赵大力为此还追打过民权,我也因为这个事情和民权吵闹过;赵大力死后,桃子在县城开了粮店,这个骚祸耐不住寂寞了就又开始勾引民权,民权有一段时间经常住在她那里几天都不回家!赚的钱也不给家李拿!后来我知道了为此和民权打了好多次架,最后闹到我大伯民生那里,民权才和桃子断的!可是自从民权当了镇里的武装部长后,桃子又勾搭上他了,最近几个月民权一分钱也没拿回家,我气得大年初一还为此民权吵了架。
小红跟着走上了证人席,春梅见小红上了证人席吓了一跳:这小红咋给民权家做了证人啊!“王翠红(小红),你和张夏桃是什么关系,你是什么时候看见张民权和张夏桃在一起的,当时的情形是怎样的?”雷律师问。“我是张夏桃的表亲,年前元月九日那天我一早起就进城了,走过桃子的粮店顺便就进店看看桃子,我俩在店里正说话呢,就见民权从后面的卧室里衣裳不整地走出来要出门去上班,民权见了我还很不好意思,桃子也不太好意思,民权走后我追问桃子是不是又和民权在一起了,桃子承认了。”“小红,你…你咋昧着良心瞎说啊!”春梅气的跳了-->>起来。“被告家属请克制!”法官大声制止春梅,春梅气的坐在旁听席上呼呼的直喘气。
小红下去后,狗子、宝华、赵华、宝山纷纷走上证人席为民权做证明。
狗子:狗子证明桃子原先就和民权有奸情,他最近在城里多次看见桃子和民权一起逛街,而且民权在一次和他喝酒时承认他又和桃子在一块了。
宝华:宝华证明过年期间在一次酒后民权向他借一万块钱,宝华问民权干嘛用,民权就说了和桃子的事情,宝华听说他要借钱给桃子用,就推说没有并劝民权和桃子断了,但民权一直唉声叹气,说桃子死缠着自己摆脱不了。
赵华:城关镇武装部的工作人员,民权的同事,他证明多次看见桃子去城关镇武装部找民权,并听见桃子在民权的办公室吵闹。
宝山:宝山证明二月十六那天他进城找民权办事,快中午的时候两人一起上街吃饭,可没等进饭店呢民权接了个电话就要走,宝山问他怎么回事,民权支支吾吾的不肯说,宝山拉着他不放,非让他说明白不可(宝山也知道民权和桃子又勾搭在一起的事情了),他只好说是桃子叫他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