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们似乎对胡林说的话,并没有太在意。都以为那只是他为了说服自己的母亲,而展示的少年人通常都有的毛病——吹牛。
当然,效果还是有的。
母亲欧阳云,看了看房间里的亲人们,沉默了片刻,最终重重的点了点头。
“好!我会慎重考虑考虑的。”
胡林知道,母亲说的这个考虑,其实已经跟答应差不了多少。
有一句俗话说得好:只要你肯迈出了第一步,那后面必然还有一二三四五六步。
既然种子已经埋下了,那就耐心的等着它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最终长成参天大树。
随后,胡林提出了几个可行性建议,供母亲参考。
其他几个,她不敢做,也不想做,唯独对胡林所说的“书吧”比较感兴趣。可能是身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对知识与书本的重视度,比一般人都要高吧!
再一个就是安静,不闹腾,这很符合她的性子。
其实,欧阳云心里还有个小心思没有说。那就是以后等儿子的书出版了,她也可以尽一点自己的绵薄之力。
舅舅欧阳毅,对于姐姐的决定表示绝对支持,并承诺可以帮忙解决书源的问题。
既然书源,启动资金都得以解决,那剩下的无非就是店面与营业执照了。
说起店面,胡林想到了一个人,房屋中介的李经理,或许能帮忙。
于是胡林拿出了手机,来到阳台,拨打了中介李经理的电话。
“李经理,下午好!我是胡林。”
“胡先生,您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李经理,我想问一下,师院周边有没有大一点的门店出租?”
“胡先生想开店?”
“嗯,我想开个集,读书馆,饮品店,桌游吧,工艺品店四位一体的多功能书吧。”
“说说您的要求,我帮您打听一下。”
“两点要求:第一,要大,至少300㎡以上,而且越大越好!第二,尽量离师院要近一点。”
“胡先生,您这个要求有点高啊,师院周边基本上没有这么大的门店,都是一些100平米以内的小门店在出租。像您说的这么大的,估计只有师院门口的那家学府酒楼了。”
说到这里,李经理停了一下,好像想到了什么。
“胡先生,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好地方,也许适合您的要求。”
“喔?说来听听!”
“师院的西门旁边,有个市毛纺厂的厂外仓库,大概有800多平方,不过他们并不是出租,而是准备卖。”
“价格呢?”
“35万。”
“那倒是不贵,证件齐全吗?”
“证件都有。”
“那行,李经理,你先帮我接洽一下吧,尽快谈拢。”
“好的,胡先生。”
挂了电话,胡林依然回到外祖母卧室,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母亲。
“妈,门店的事情解决了,就在师院旁边......”
“儿子啊,你搞个这么大一个地方,我跟你爸怎么弄得过来啊?”
“母亲大人,您一定行的,您得相信自己!”
……
每个人都需要通过某些事情,来证明自身的价值,这跟年龄或性别无关。
搞综合性“书吧”,赚不赚钱不要紧,让父母有点事做才是重点。毕竟自己的父母也才四十多一点,你让他们现在就开始在家闲着,显然不太现实。你让他们现在就开始养老,他们绝对不会同意的。
下午,胡林父亲母亲出去了,说是去买手机。没让胡林跟着去,说小妮子是客人,让他在家好好待着。
外公下楼找老伙计下棋去了。
胡林看了一会儿小妮子打字牌,发现没一点意思。几个姨娘很明显是在让着她,根本没打出一点技术含量来。
最让人无语的是,她们几个还玩得好开心。
一边打着字牌,还一边聊一聊家长里短,抖一抖胡林小时候的各种糗事。
什么偷喝米酒,最后醉倒在坛子边啊;什么扎辫子,穿裙子,打腮红拍照啊;什么捅马蜂窝,被蜇得鼻青脸肿啊……
每每听到姨娘们说起,胡林的这些糗事,小妮子就眯眯的笑着,显得特别开心。
而胡林也不恼,安安静静的坐在旁边码字。
愉悦的家庭时光,总是过得飞快。
吃完晚饭,胡林就骑着摩托车,载着小妮子赶往学校。
临别时,众亲人千叮铃万嘱咐,什么让胡林骑慢一点,好好照顾屈佩佩,经常带她来家里玩,不要欺负她之类的话。
而且,每个长辈还分别打发了小妮子一个红包。虽然除了父亲母亲给的那两个红包大一点外,其他亲人红包金额都不大,但这其中的意义,却不言而喻了。
由于一段郊区的公路没有路灯,出于安全着想,胡林骑得很慢。
小妮子,坐在后座,一脸幸福的抱着胡林。
“林,我今天好开心!”
“是因为打字牌赢了钱?”
“才不是,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
胡林只是笑笑,没有接话。
到达学校,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胡林给母亲回了个电话,报了个平安。
送小妮子回宿舍时,小妮子突然又跑了回来,抱着胡林,亲了他一口。
胡林轻轻地拍了拍,小妮子的后背。
“乖,不早了,回去睡觉吧!”
“林,你喜欢我吗?”
“我喜欢聪明,漂亮,善良,身材好,又听话的姑娘,你是吗?”
“真是的,喜欢我就说喜欢我,何必绕那么多弯!”
“那还不去睡觉!”
“我想抱着你睡!”
“小妮子,上有上抱,下有下抱,不是不抱,时候未到!”
“哼~不理你了!”
胡林看着气鼓鼓离去的小妮子,又低头看了看自己亢奋的大兄弟,无奈的笑了笑。
“大兄弟,再忍忍吧!”
……
宿舍没人,应该是还泡在网吧。
除去身上的衣物,走到莲蓬头下。龙头一打开,沁凉的井水(师院的某些宿舍,用的是井水),从头顶一直滑落到脚踝。
带走了初夏的温热,同时也抚慰了亢奋的大兄弟。
看着镜子中,棱角分明,剑眉星目,且愈发饱满的自己,胡林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这小伙真帅!”
别人怎么看,胡林不太清楚,反正他自己觉得自己挺帅的,至少比那个时空的自己,要顺眼得多!
睡觉前,胡林查看了一下,自己买的几只股票。还不错,都有一定程度的涨幅,这是一个很好的预兆,同时这也证明自己的记忆,没有出现大的错误。
胡林心满意足的合上了笔记本电脑。
闭上眼睛,很快的进入睡眠状态。就在他进入睡眠状态不久,奇异的事情发生了。
他先是感觉一阵轻微眩晕,紧接着又是一阵,身体从高空下坠时才有的失重感。
吓得胡林赶紧睁开眼睛。
然而,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满眼的事物,都是青色或者绿色。视野范围非常大,差不多有360°,不过只有正前方,大约10°的视野是立体的,其他的350°似乎是平面的,而且还不清晰。
“靠,这是什么地方?我还在做梦吗?”
胡林发现不远处,似乎有一个上下铺,下铺床上还躺着一个人。通过模糊的身形,依稀能猜出是个女人。
胡林想上前一点,去瞧清楚那个身影到底是谁。他无奈的发现,别说移动身体,就连视野也无法移动半分。
就在胡林准备再次尝试时,失重感再次传来。
“还是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感觉好啊!”
确实,那种感觉实在是太不美好了,体验感极差。
回想刚刚自己的所见所感,真是玄幻非凡,有点灵魂离体的既视感。
依照刚刚的视觉特征,胡林重新打开笔记本电脑,看看能不能查到些什么。
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兔子?刚刚我是通过一个兔子视野,在看这个世界?
傻兔子?靠,莫非我刚刚看到的女人,就是小妮子?
这么神奇?
不过,可惜了,看得不是太清楚……
还有就是,这种视觉共享模式,能不能主动激活呢?
要不再试一下?”
胡林怀揣着激动的心情,重新躺到了床上。
然而,一直到大半夜,那种神奇的视觉共享模式,始终没有再出现。
所以,困得不行的胡林,只好暂时放弃。
周六清晨,小妮子起来了个大早。因为她听胡林说,他每天都有晨练的习惯。自己作为他的女朋友,当然也要“夫唱妇随”。
露脐背心,贴身热裤,把她的细腰大长腿,体现得淋漓尽致。
她一出现,早上搞训练的体育系的小伙子们,拉轮胎的速度都似乎快了许多。
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妮子,胡林不禁扶额。
“你是来晨练?”
“听说,早上有好多音乐系的漂亮学姐们,都有晨练的习惯,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小妮子没有直接回答胡林的问题。
用手搭了个棚,朝跑道上看了一圈,接着说。
“看来传言是真的了,难怪你这么积极!”说完还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模样。
胡林弯起食指,在小妮子额头上轻轻的敲了一下。
“瞎想些什么呢?跟上!”
“哦!”
……
小妮子在吃早餐的时候,跟胡林说起了那只傻兔子“呼呼”。
“林,我觉得‘呼呼’跟其他兔子不一样。”
“喔,哪里不一样?”
“特别好动!每次吃完兔粮,它就在笼子里蹦来蹦去的。还特别喜欢咬笼子,你买的那个铁笼子,有还几个地方都被咬坏了。如果不是它的样子,还是个兔子,我都怀疑它是只老鼠了。”
“好动,可能是因为思春;咬笼子,可能是因为在磨牙。”
“兔子也要磨牙?”
“当然!”
“那怎么办啊,‘呼呼’总是晚上磨牙,搞得我觉都睡不好,你看,我都有黑眼圈啦!”
胡林沉思片刻,说:“它不是肉兔,吃是不好吃的,那就找个风景优美的地方放生吧!”
“非得这样吗?”小妮子的语气中透着不舍。
“没事,现在兔子的天敌,几乎都在深山老林。我想它活下去肯定没什么问题的。”
“哦,好吧!那你想把‘呼呼’送到哪里去呢?”
“你想不想去南山看日出?”
“真的吗?我去收拾东西!”
……
南山,五岳之一。
离hy市不算太远,大约50公里的路程,骑车大概四十分钟就能到达南山脚下。
08年之前,南山并没有禁止私家车上山。所以胡林很顺利的,就载着小妮子沿着盘山公路,来到了山顶。
在把傻兔子放生前,胡林乘小妮子看风景时,把那剩下的半管血,喂给怀中的“呼呼”喝了。
其实如果是普通人的血液,存放那么久,早就应该凝固变质了,但不知为何,胡林的血液好像并没有发生那样的现象。所以出发的时候,胡林把那仅存的半管血带了过来。
随意找了人少的地方,胡林把抱在手里的傻兔子,放到了地上。
傻兔子像逃出了牢笼一般,头也不回的窜进了茂密的草丛之中,不一会儿就没了踪迹。
胡林在心中暗暗想到:傻兔子,好好活下去,别给老子丢脸!
胡林脑中的想法刚起,就收到了一条微弱情绪信息——兴奋?。
“唉!这傻兔子白养了,虽说不至于三步一回头,眼中饱含泪水,但至少你传过来的情绪,应该是‘不舍’吧,这兴奋是个什么鬼?老子亏待你了?”
又是一条情绪信息:疑惑?
“算了,算了,跟个傻兔子置什么气,降低智商!”
“林,‘呼呼’都跑了,咱们走吧!”
“嗯!”
……
其实“呼呼”的心里也很纠结,为什么主人会生气呢?
自己明明已经很清楚告诉他:自己很强壮,很聪明,而且这里很安全,而且到处都是食物,请主人不要担心自己。
为什么主人就不明白呢?难道是因为旁边这个,一心想独占他的女人?
虽然主人没有搞清楚自己所表达的意思,但还是要衷心的感谢他。
因为他不但给了自己一副强壮的身体,还让自己学会了思考,现在又千里迢迢的,把自己送到这么一个满眼都是食物,天堂一般的地方。
对了,还有刚刚喝的,那美味的红色的液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喝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