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完本 > > 驸马不是人 > 3 第3章

3 第3章(1 / 1)

出乎扎尔斯的意料,把车开回来的桑切斯不是洛克希尔街179号的员工,只是别的地方借调来的,而且要连夜赶回自己所属的协会去。至于驱魔人协会这个名字他从前只在电视剧和小说里听过,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因为老大不会开车,”缪恩解释道,“我和汉娜都不方便出门,人手紧缺的情况下只好借个人来负责他的交通安全——现在有你了,下次要好好干啊。”

开车不是什么大问题,扎尔斯点点头,对他口中的“我们老大”感到更加好奇:“他还在睡吗?为什么不直接把他叫醒?”

要把成年人从车上搬下来再送到楼上,虽然不是什么难事,不过他还是对缪恩这看似多此一举的选择感到有些奇怪。如果只是普通的睡着,那叫醒他当然很方便……但如果不是普通的“睡着”呢?

以缪恩和汉娜表现出来的异常,扎尔斯几乎不用多想就能肯定,传说中的“老大”也是个怪人。

果然,缪恩很为难地笑了笑,解释道:“老大睡着了就不太容易醒,醒了也会有起床气,我们还是直接把他搬到房间里去比较好——”

扎尔斯点点头,很爽快地接受了他的答案,并在搬完最后一个箱子后谢绝了缪恩帮忙的提议,决定和桑切斯一起把他们老大搬到楼上去。

从别的地方被借调来的桑切斯看起来像个普通工薪族,但对缪恩要做的事情都一副轻车熟路的模样,配合扎尔斯把东西都搬完以后,非常自然地准备和他一起接着搬运洛克希尔街179号的主人,他们的老大。

“他昨天开始就没醒过了,”桑切斯说,“前几天还是醒的时间比较长,从26好开始就经常睡着,这次的事件有点麻烦,好像比较累。”

缪恩谢过他的关照,有点担忧地皱了皱眉:“老大最近好像不太稳定,也许该找人来给他检查一下。”

一边说着一边往回走,这时他们三个已经走到了车前。要把人从车上搬下来,首先得有个人上去帮忙抬,桑切斯个头比较大,上后座搬人不太方便,扎尔斯主动道:“我上去吧。”

另两人都没有异议,于是他打开越野车后座的门,在昏黄的灯光里爬上了车。

车里的灯好像出了点问题,暗得几乎看不清东西,好在扎尔斯运气和视力都不错,上去后没有碰到躺在后座上的人,顺利地扶住前座的椅背,弯下腰来扶睡得仍然很沉的,他们的“老大”。

他们刚才搬箱子闹出的动静绝对不算小,可车上的人好像毫无知觉,还在沉甸甸地睡着,一点反应也没有。

从缪恩和汉娜的表现来看,扎尔斯原以为这位老大也会是个怪人,或许上了年纪不愿意开车,也可能是个难应付的中年人。可当他低下头借着晦暗的灯光去打量睡着的人时,才发现对方看起来出乎意料地正常,甚至年轻得有些过分,目测不超过25岁,有优美的脸部轮廓和一头比汉娜更引人注目的白金色短发,即使在昏暗的车后座也让人移不开目光。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托着对方的肩膀,小心地把人扶了起来。这人看着很瘦,扶着却沉甸甸的,扎尔斯把他往车门的方向送,以便让外面的桑切斯接住,推到一半却忽然觉得有什么地方很奇怪。

有股异样的凉意从脊椎直蹿到大脑,像冰冷的蛇信舔舐皮肤,因为太过突然,扎尔斯差点松手把扶在怀里的人推出去。下一秒,一只冰凉的手扣住了他的手腕,扎尔斯愣了愣,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居然动不了了。

原本睡得毫无知觉的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睁开了眼,正仰着头看他,面无表情地开口问:“你是谁?”

半个小时后,他们坐在洛克希尔街179号的餐桌上,结束了一片混乱的自我介绍。

用搬运醉汉的手法搬运老板并且被当场捉包后再进行自我介绍,扎尔斯开始思考自己第一天报到就被辞退的可能性。

半小时前,他差点被突然苏醒的人当作歹徒反击,幸好桑切斯和缪恩及时劝止,才避免了一桩可能发生的血案。之后扎尔斯自觉从另一边下车,在冰冷而充满不信任的目光注视下进了门,上楼把汉娜发给他的工作证拿下来,这才勉强洗脱了嫌疑。

“咳咳,”害他差点变成嫌疑犯,缪恩有点不好意思地干咳两声,为扎尔斯介绍道,“这就是我们老大埃德温·欧文。”

约克市十个人里至少有两个姓欧文,这不算什么稀奇的姓,可放在他们这位老大身上,这么大众的姓氏总让人觉得和埃德温格格不入,听起来简直像是假的。

毕竟到了正常亮度的灯光下,他才意识到对方的长相有多惊人——撇去罕有的发色不谈,无论猫眼石一样的浅绿色眼睛还是姣好的五官、略显苍白但仍然有血色的皮肤,都让眼前的人有种非人的美感,垂眸看他时长而浓密的浅睫毛半掩住瞳孔,简直像个电影里的精灵。

……说真的,长得这么好看的埃德温居然比他还高一截,扎尔斯觉得这大概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了。

他坐在餐桌靠门的一侧,看着汉娜从厨房里端出一盘盘食物,从埃德温的方向一一分发到他这里。盘子里是和晚餐差不多的面包和蘸酱,额外多加了水果和配菜,埃德温面前还有杯冒着热气的牛奶,其他人则人手一罐冰啤酒。

“只有这些了,凑合着吃吧。”按人头分完食物,汉娜把餐盘扔在一边,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现在人多了,明天让厨子多做点。”

被留下来吃晚饭的桑切斯笑了笑,用一种空巢老人的语气欣慰道:“好久没见179号这么热闹了。”

扎尔斯初来乍到,还没来得及融入这个奇奇怪怪的群体,只好一句话不说,干巴巴地吃面包。他用余光打量坐在桌前的其他人,发现埃德温也一言不发,安静地喝着汉娜端来的热牛奶,喝完后放下杯子朝桌上伸出手,却被汉娜先一步拿走了啤酒,放到桑切斯面前。

“老大刚醒过来,不许喝酒。”她警告似的说。

埃德温便又慢吞吞地收回手,继续安静地吃他盘子里的面包,像尊不会说话的雕像,也没再看其他人一眼。

扎尔斯想起刚才在车上埃德温看他的眼神,忽然觉得之前的他和现在不太像了。虽然回到室内后发现埃德温的眼睛是绿色的,可大约是他的错觉,先前在车上他看到的是一双红眼睛,而且眼神和现在判若两人——

应该是他的错觉吧。扎尔斯自我安慰道。

他下楼前已经吃过晚餐,现在其实不太饿,但刚才搬东西多少流失了体力,所以还是跟着吃了不少。等大家这顿迟到的晚餐吃完,扎尔斯已经觉得吃过头有点撑,决定休息一下出去走走。

“你去吧,反正明天暂时没有工作。”缪恩说,“出去散步的话,可以把刻耳柏洛斯带出去跑几圈。”

扎尔斯愣了愣:“刻耳柏洛斯?”

想起只介绍了人,还没给他介绍过狗,缪恩补充道:“哦,就是你今天带回来的那条狗,借走它的人没告诉你它叫什么名字吗?”

确实没有,也许是因为名字太霸气,毕竟不是每一条狗都会拥有地狱犬的名字,还温顺又听话,和路边叫约翰或保罗的其他狗差不多。他对刻耳柏洛斯的印象不错,觉得它还挺可爱的,于是没有拒绝,答应了缪恩的遛狗请求。

扎尔斯还和父母一起住的时候,他们家里也养了一条狗,每天晚上他出门夜跑时会带上狗一起,省得父母还要按时遛它。习惯这样的生活后,他在学校过得还有些不太习惯,正好洛克希尔街179号的其他人看起来也不像会遛狗的样子,或许以后他夜跑可以带上刻耳柏洛斯一起,这样也不错。

他回房间收拾了一会儿行李,换了身运动服下楼来,一边把洗干净的衣服晾在院子里的晾衣杆上,一边朝趴在狗屋里的刻耳柏洛斯吹了声口哨:“伙计,出门散步吗?”

大黑狗抖了抖耳朵,好像真能听懂他说什么似的,抬头来看了扎尔斯一眼,见他晾完衣服朝自己招招手,便起身慢吞吞地叼了狗绳,向等在门口的他走来。

扎尔斯接过狗绳,把连在上面的项圈给它戴上,然后牵着刻耳柏洛斯出了门。他有意放满速度慢慢地走,刻耳柏洛斯也不急,就像早上来的时候一样慢吞吞地走在他身边。

洛克希尔街区有近两百户的居民,179号在其中一条街道的最深处,房子看起来有点旧,灰扑扑的很不起眼。扎尔斯走出来后又看了看周围的邻居们,觉得179号恐怕拥有整条街上最破的一栋房子。

他带着刻耳柏洛斯慢慢地沿着街道走了一会儿,觉得差不多了,于是牵着绳子开始慢跑。扎尔斯开始跑动以后,刻耳柏洛斯也跟着跑起来,他们一起跑到了另一个街区,路上经过自动贩卖机时扎尔斯停下来买水,刻耳柏洛斯就乖乖地蹲在一边等他,简直像相处多年的老朋友一样默契。

“名字太长了,感觉有点生疏,”扎尔斯弯腰拿出矿泉水后顺手摸摸它的头,“叫你刻耳怎么样?”

大狗温顺地用头拱了拱他的掌心,扎尔斯忍不住笑了一下,正想蹲下来揉揉它,却听见一墙之隔的不远处传来突兀的枪声。

这条路上没什么人,枪声在安静的夜里尤其响亮,扎尔斯看了刻耳柏洛斯一样,拍拍它的脑袋,安抚式地低声道:“你在这里等,我过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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