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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路时予篇:寂路遇秋(1 / 1)

他和季秋的故事要从哪里开头?

从他那个破裂的家庭,还是父母离婚开始,又或者从更小的时候,他根植在心里的叛逆种子就发芽了。

他的父亲路盛明和他的母亲华斐莉生长在截然相反的两个家庭中。路盛明出生在农村,靠着努力和运气考到了燕京,和母亲成了校友。

路盛明长相出众,高大挺拔,学习优异又能吃苦,华斐莉对他一见钟情,你来我往几次,路盛明也被她的美丽和善良打动,两人坠入了爱河。

两人恋爱一开始遭到了女方家人的反对,但华斐莉是个性极强的人,她坚信自己看中的人一定是万里挑一、出类拔萃的,力排众议,挡住了所有压力,最后家里拗不过她,只好同意了这门婚事。

大学期间路盛明就萌生出了创业的想法,并付诸于行动。毕业之后两人马上就结婚了,当时他创业的项目因资金问题周转不开,最后以失败告终,路盛明不甘心,想回南方碰碰运气。

华斐莉为了支持他,拿出了自己所有积蓄,还从父亲那里拿走了本来打算给他们买新房的钱,做为他的启动资金。

路盛明回南方还有一个原因是老丈人一家看不起他,虽然名义上不是入赘,但实际上和入赘也没有分别,他心里始终憋着这口怨气,等待着有一天实力壮大出了这口气。

华斐莉深爱着自己的丈夫,也很爱这个家,更何况那时候她也已经怀孕,在父母和丈夫之间,她选择了传统女性都会选择的道路,跟着丈夫来到了南方创业。

来到南方的第二年,路时予出生了,路盛明的事业也有了一些起色,正是最关键的时刻,华斐莉全力支持着丈夫,无暇照顾孩子,在娘家坐完月子就把路时予留在了父母家里。

路时予的童年是在外公外婆家度过的,幸得两位老人栽培,耳濡目染和周围环境的影响,从小接受历史文化熏陶,外婆常常和他讲抗日战争时期的英雄故事,爱国情怀幼小就扎根在心里。

路时予从小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别人玩文具,他整天都跟着外公往研究所跑,让外公给他讲那些科学家和历史名人的故事,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对着模型图纸和那些科学原理产生浓厚的兴趣,外公就像是他和物理之间的桥梁。

每天祖孙俩的娱乐就是下棋、纸牌、珠心算、二十四点和扫雷。

路时予从小胜负欲就强,一开始外公老是赢,他很不服气,整天研究,慢慢的也能赢过了外公,信心大增,到后来外公也已经不是他的对手了。

路时予的数学天赋就是这么被外公训练出来的。

十岁那年,路盛明把事业重心放回了燕京,一家都搬到了燕京,也把路时予接回了家。

华斐莉撤出了公司,回归家庭,照顾路时予。

路盛明在外应酬多,莺莺燕燕的诱惑也更多,在外拈花惹草,包养女人。华斐莉一朝醒悟,没有委屈自己,打完了离婚官司,爽快交出了儿子的抚养权,分割完资产,出国留学,那年路时予十二岁,两年以后,华斐莉学成之后在艺术界横空出世,开创了一个新的艺术风格。

也是从父母离婚的那年开始,路时予不服管教,叛逆,脾气变得暴躁,路盛明对他疏于了解和管教,但又对丈人一家存在偏见,执意不肯让他回到外公外婆身边。

父子俩相互对峙,谁都不愿意多看一眼对方。

但路时予的聪明和优异的学习成绩,路盛明都看在眼里,只是这儿子难管,以后也不会乖乖成为一个合格的继承人。

路盛明知道,路时予崇拜他外公那样的科学家,但路盛明仇视像他丈人一样的知识分子,觉得他们腐朽和酸臭。

父子之间的战争一旦打响,一方不喊停,永不会结束。

最后路盛明想出一个招,让路时予回到南方老家过过苦日子,锻炼一年,回来说不定就好了。

——

路盛明找他说这个事的时候,路时予扔开每一面颜色整齐已经被转好的魔方,从沙发上站起来,没有理会,大步往楼上走。

路盛明在身后说道:“你回去一年,以后爱咋整咋整,我不再管你。”

路时予脚步一顿,冷笑:“做生意的人十句有九句是假的,我信你鬼话。”

路盛明:“我会打好协议条款。”

路时予压根不听:“协议你还能撕呢。”

“……”这儿子比他这做爹的还精。路盛明没办法,“你可以叫律师跟我谈。”

路时予思索几秒,答应了。

两天以后,他签下了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大概这世上也找不出第二对像他们这样精明算计着彼此的父子了吧。

老一辈教育出来的孩子,骨子里有一种纯善的品质。路时予性冷脾气还大,但不是纨绔子弟,对去江县上学的事情抵触不大,更多的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反正到了那里,也有几个要好的朋友在,不至于无聊死。再不济还有书、魔方,物理数学和游戏机陪着他。

最一开始,他想过完这一年就干干净净离开,不沾染这里的一片尘埃。

也不打算参与到十八班的一切事物中。

航船的轨迹再精准,也有偏航的时候。

后来回忆起来,其实在他到那里的第一个星期就遇到了季秋。

确切来说应该是第三天晚上。

那天傍晚被方晖哄去飞哥的画室做模特,他本以为要脱衣服的那种,死活不去,后来方晖知道他的想法之后,笑个半死,说:“你这是多希望别人看你练的肌肉啊!”

路时予理都不想理他。

飞哥人不错,聊了会儿天,很投缘。

画完以后,飞哥请他俩吃了顿饭,回来路上遇到一个女生非塞给他一束花,其实他完全对这个人没印象了,从小到大被塞情书送礼物还有课桌里莫名其妙多出爱心早餐,这种事对路时予来说像吃饭一样习惯了。

方晖倒还记得她,说是昨天晚上在饭馆吃饭的时候,人家问他要联系方式,后来路时予没给,方晖挺开心的,对她说:“我的给你吧,别客气了,都是男生,一样的。”

吓得女生掉头跑开了。

回去之后,他随手把花给扔了,同行另外一个人问他为什么好端端的扔掉,他说看了碍眼。方晖跑去楼下超市买东西了,说一会儿回来接他,路时予听了直想笑,真当他不认路?

想了想,也有可能,长林弄堂七弯八绕,他刚来的第一天就迷路了,很不凑巧方晖也在场,笑了他两天。

这有什么好笑的,路时予很无语。

不过看在他还有几分良心的份上,就原谅他了。

季秋进来的时候他没注意,是事后想起来的,包括她出去,当时也只是随意地一瞥眼,留了个淡淡的印象。

他其实是对她有印象的,那天在篮球场上,方晖问他记不记得了,他说了谎。

是从什么时候关注她的?

路时予想不起来了,那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等到发现的时候已经深陷其中。

他一向是唯成绩论的人,遵循强者的那套,那是因为他出生就在罗马,虽然父母婚姻不顺,但厚实的家底给了他优渥的环境,让他有骄傲的资本。

在来这之前,他身边都是同阶层的人,条件好背景深,没有真正过过苦日子,虽然也听过,也看过,但没有真正接触过,没有生活过,永远不会感同身受。

他像旁观者一样,观察着周围,也观察着前桌的女生。

耳闻一些她的事情,亲眼目睹她被班主任体罚,被同学欺负。他从来对人性不抱幻想,那些欺软怕硬的人只挑软柿子捏,如果自己不够强大,这些人只会一个比一个更嚣张地爬到头上。

恶心,却是真实的人间。

他从小就懂得这个道理。

到这里,他仍旧高高在上的观察着这个群体,并不打算插手进去。

慢慢的,从观察这个班级到观察季秋。

再慢慢的,观察她变成了一件每天都会做的习惯成自然的事。

发现她是个很内向的人,从来不和男生主动说话,容易脸红和害羞,被夸了会不好意思,说话轻轻的,画得一手好画。

也很善解人意。

路时予看过她写的竞赛作文,很惊艳,是个很有思想深度的人。

很有毅力和较劲,不服输的性格和他相似。

付严彬安排他和陈星落教题那阵子,路时予一直在等季秋,但她始终没来。

数学那么差,还不肯问,不问就算了,还表现的那么反感,一下课就跑得没了影。

路时予真能给她气笑,回头一想,这又关他什么事呢?但总之心情就不大爽快。

和丁月白在窗口说话,还以为别人都耳聋听不到,基础差怕浪费他时间,她倒挺有自知之明,那难道基础差就不学了?这还不是面子薄怕挨批找借口。路时予搞不懂她脑子是什么构造,但看到她下了课坐那解不出题趴着打瞌睡脑袋一点一点的模样,又觉得有那么点儿可爱。

那次班里换位置,付严彬想让他调到前排,他拒绝了,对付严彬说,最后一排自由度高,也不影响其他同学上课。而真正的目的,只有他自己清楚。

只需一抬头就能看到她。

每天回班里最习惯的事情就是扫一眼她的座位,人在不在,不在的话,就会想去哪儿了。

不过她一般都在教室,出去也就那么几个地方,要么去找隔壁简初叶了,要么就是去上厕所,还有就是被老师叫去办公室。

找简初叶一般会和丁月白一起,这时候只要看一下丁月白的座位就能够知道,上厕所一般都会自己去,除非丁月白来叫她。

路时予看起来对她毫不关注,但实际上她的所有情况他都看在眼里,了如指掌。

他就像云端之上观察着她的生活,料想不到有一天跌入凡尘。

本不想插手的,后来怎么就介入进去了,他自己也意想不到。

改变大概是某一刻,他忽然很期待看到她的成长,觉得那应该会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

他是太过自信,也没意识到这样做的“危险”。

来之前,路盛明问他,是去住他的山庄还是住到老韩家里。

他耳闻过一些老韩家的事,很同情,想也没想的选择了后者。

没想到她也住在那里。看到她下了车,和他往同一个方向走,他忽然有些期待,却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不敢让这隐秘的欣喜冒头。

不知从什么时候,那个在寂静无人的教室里偷偷哭泣的女孩,那个不小心窥探到他秘密的女孩,那个咬牙跑完一千五百米最终取得胜利的女孩,那个在他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赢回尊严的女孩,那个容易害羞脸红说话轻声细语的女孩,那个看起来安静实则胆大的女孩,那个反射弧略长却总给他带来意想不到惊喜的女孩。

稍一个不留神,她就这么轻而易举地住进了他心里。

他不喜欢女生动不动就哭哭啼啼,后来发现如果是她似乎也能忍受。那天晚自修放学的操场上,把她吓哭,花了他所有的耐心哄一个女孩儿,发誓再也不敢弄哭她。

好像只有面对季秋,他的耐心像花不完一样,可她似乎总有点怕他,不敢看他的眼睛,一说话就脸红,像只小鹌鹑似的,也让他摸不透。

从来没有接触过这样的女生。

从小到大,喜欢他的女生特别多,他也从来没有这样在意过谁。她们喜欢他,都会主动靠近他,巴不得和他整天黏在一起,季秋是特例。

她不黏人,也不主动靠近他,甚至巴不得离得他远远的。

是不是他看起来太凶了,很多人都说他脾气大,冷傲,又邪又痞。可他又不是那种主动会讨好人的性格,也不知道怎么拉近距离,面对喜欢的女生,竟也束手无策。

如果她不主动,那么就让他来主动靠近她的世界。

教她数学题,玩魔方,给她做教练,鼓励她,给她加油,陪她做一切她想做的事,告诉她,她很好,不必在意其他人的目光。

甚至还想过为了她改成文科。

许多事情,他以前不愿意的,也不会花心思去哄人,后来都在一点一点学着做。

因为她喜欢粤语歌,他就去学粤语歌,唱她喜欢的歌。方晖看到他mp4多出来一长串粤语歌,都傻眼了,问他:“你不是最喜欢英文歌的吗,什么时候改听粤语歌了?”路时予笑笑没说话。

跨年夜那晚,ktv的那首《光辉岁月》是点给季秋的,也许运气好,她还会记得,也许运气不好,她忘记了。这都没关系,她听到就好。

如果可以的话,下一次还想唱给她听,可大概没有什么机会了吧。

有一次听简初叶和方晖他们几个聊天,讨论到女生是不是都会有心仪的对象时,简初叶想了想说,“不全是这样。”

路时予还记得她后半段话是这么说的,“像秋秋这样就不会啊,她的人生目标很明确,就是考大学,好好学习,减肥成功,孝敬她外婆,谈恋爱她不会考虑的,也不会有喜欢的类型,你没看见她都不和男生讲话的,说明根本没把你们这些男的放进过眼里。”

他也想成为她的那个例外。

可他心里却比任何人都清楚,无论谁身处在季秋那个位置,她的生长环境,是没有时间和精力考虑喜欢的男生。

或许也正是因为她这样,才吸引到了他。

比起她是否喜欢他这件事,他更注重的是她的成长,是否快乐,是否能完成她的梦想。

怕影响她的学业,怕打扰到她,更怕,他的主动会把她吓跑。

还是慢慢来吧,陪她成长,替她照亮前行的路。

陪伴。

是的,他依旧想陪着她。

还想过,在南中一直待到高考结束。

所以在付严彬问他要不要进奥数竞赛班的时候,他犹豫了。

从前,他不知道自己会这样的不理智,也从来没想过会为谁放弃亦或是改变自己,每每看到别人为了感情痴狂,他总是不屑一顾。

而现在,终于轮到了自己。

一切都变得不可控。

十六年来第一次挣扎迷茫徘徊,因为季秋。

把他拉回来是因为想到:成熟,不是为了某个人去放弃什么,而是为了她去坚持什么,为了以后能撑起这片天地,而她要的,也是那个强大到足以帮助她成长的人。

他希望变成那样的人,不是因为自己,只是因为爱上的那个女孩。

他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旧像以前那样不动感情地观察她,不插手,不介入,可他哪里做得到,能这样克制住这份喜欢,已是极限。

清楚地意识到这样做很危险,却还是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那阵子和一个叫“夏天”的女生聊了很多。

当夏天说喜欢粤语歌的时候,路时予想到了季秋,她也喜欢粤语歌。

那句“在各自星轨上闪闪发光”更像是他告诉自己的话。

“夏天”这个昵称让他记忆尤深,因为她的名字里藏着“秋天”。

他们相识于07年的秋天。

那年,他恰好路过了有她的秋天。

秋天很短暂,但那个秋天因为她,让他不再困顿寂寥。

人生,似乎也变得有些乐趣,也改变了他对这人世的很多看法。

就像旅途中偶然遇到一个人,他却心动的想牵她的手走到永远。

这个念头一出来,他自己也被吓到。

从来没有这样喜欢一个人,可在这个年龄,连这样的喜欢也要克制。

自始至终没有表白,是因为确信他们还会再见面。

第二年暑假回来,他见到了季秋。实际上,那天如果没有在巷口巧遇上,他本打算去她院子外碰碰运气,没想到一出门就看到她走出来。

可也得强压着惊喜,假装不小心偶遇地走到她面前,问她去哪儿,却只字不提自己打算去哪里,因为本来就是为了来见她。

一年没见,她长高了不少,也成熟了很多,眼里的光芒比以前更坚定了,他欣喜看到她的变化和成长。

但他也能感受到,那一层他们之间的距离和鸿沟,随着年龄的增长在慢慢拉大,他很想用力拉回来,却也知道以当时他的力量是不足以抗衡现实带来的差距。

就像漂在浩荡海面上的两艘小船,他越用力地想拉住她的船,反而将她推得越远。

那时候他想,总会有机会的,等再长大一点,总会再有机会的,而他要做的是积蓄力量,做好和现实抗衡的准备。

他是个决定好就会采取行动的人,从来没有失败过,那个他十六岁就想养她的女孩儿,是他人生的全部目标。

离开江县之前,路时予回了一趟南中,想和季秋说一句话。

为了给她留言,他给每个人都写了留言。

留给别人的都是祝福语,只有给季秋的留言是:“各自努力,顶峰相见。”

他一直会在燕京等她。

他也以为她一定会来。

就像那年始终在等着她主动来问数学。

直到他们那届高考结束,他集训结束回国,从方晖那里打听到,季秋留在了本省,在杭市念大学。

他不甘心,给南中的老师打了电话,得知她确凿收到了z大的录取通知书。

不仅如此,还打听到了,季秋的三所志愿学校全部填在了南方。

他查询了她的高考分数,比对了燕京几所文科出名的高校,她的分数完全进得了。

也就是说,自始至终,燕京都不是她的首选项。

路时予,不是季秋的首选项。现在不是,将来也不会是。

他的暗示给的足够明显。

他以为她会懂。

但凡她喜欢他,也会去燕京,更何况他们还有一个燕京之约。

他就像被抛弃了,一个人留在燕京。所有的期待落空,他确信她不会再来,也不可能会喜欢他。

想跑回去问清楚,疯了一样的想。

这些疯狂的想法在后来冷静下来,被自己逐一按下。她没有允诺过他什么,他没有资格去打扰她的生活。

就这样吧,他无数次劝自己放弃。

无数次挣扎着最后失败。

生平第一次这样喜欢一个人,生平第一次弄得这样的狼狈。

出国之前收拾行李,翻到几张照片,运动会上她抱着花戴着奖牌站在他旁边,笑得很灿烂。

还有他离开江县那天在南中拍的合照。还记得那天的情景,大家嘻嘻哈哈打闹着,她被他们挤到一个小角落,他从后面慢慢走近她,假装不小心被挤了过来,画面咔嚓一下永久保存了下来。

那天他假装拍风景照,偷偷地将她拉进画面中,抓拍了好几张。有一张她站在树下仰头望天的照片,他最喜欢。

路时予把这些照片收进了要带走的行李箱里面。

也许这辈子都不再相见,在她心里他可能连朋友也算不上,但他还是说不出“各自安好”这四个字。

以前他对情意绵绵的诗词嗤之以鼻,觉得那不过是文人附庸风雅的一套,他更喜欢大气的如《满江红》这样的词。

后来再读《西洲曲》,却有了细腻的感触。

“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南风如果可以把他的爱意带给她,他会在风里写上:我所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能够接近你,如果没法直接走到你面前,那么我会拐过九十九个弯,直到降落你世界的那一天。

就算你不曾爱过我,我也会誓死捍卫我爱着你的那颗心。

他希望风吹得快一点。

让她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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