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4章(1 / 1)

在陈凌家正热闹的时候,何家文那些大学老师们也没有闲着。

昨天中午在陈凌家吃过饭后,下午就找赵玉宝他们领着去山中湖走了一趟。

切身体会了下那边的美景。

发现陈凌家在那边搭的竹屋小院很是别致清雅,今天一大早就去了。

搞了锅碗瓢盆,说要轮流在那里住上几天。

顺便继续拍摄和观察丹顶鹤。

只是嘛,今天的丹顶鹤很反常。

一大早飞出去之后,就再没回来。

他们心里很怀疑是不是那群丹顶鹤直接飞走了,不留在这边过冬呢?

难道是他们来的太频繁,打扰到他们了?

这也不应该啊。

按照那群丹顶鹤的脾气,并不怕人,而且性子狂野,有仇必报,要是觉得他们碍眼,早就冲过来驱赶他们了。

于是在这边等啊等,等到过了晌午,也没把丹顶鹤等回来。

无所事事之下,这帮人就在何家文的带领下在竹林到处挖竹鼠。

何家文上次来的时候,也是无意中发现了竹林中的竹鼠。

询问过村民和陈凌之后,知道让随便挖,就试过几次。

只是上次走的匆忙,也没仔细品尝竹鼠的味道。

这次跟同事们一块出来公费旅游,也不着急回去了,自然是怎么舒坦怎么来。

这帮老师们懂得不少,但实践的机会可不多。

体会到挖竹鼠的乐趣之后,一下就玩上瘾了。

主要是竹林里的竹鼠特别多。

繁殖快,打洞又深,平时没人来的话,就有点泛滥。

所以基本上是一挖一个准,每个洞里都能掏出来一两只肥滚滚的竹鼠。

而且何家文从村里小娃子们手里学到一手,那就是用水灌,像灌老鼠洞那样。

抓起来更容易,更简单。

而且这样的充满童趣的玩法,让这些久在课堂,时常严肃待人的老师们一下子放开了心怀,玩得无比起劲。

这一玩得起劲了,就走的比较远了。

这一走得远了呢,就碰到了不得的东西了。

“老李,快看,鸡,鸡,那边树上落着的鸡!”

“什么鸡,什么鸡?!”

“是红腹锦鸡,红腹锦鸡啊,好几只,好几只呢!”

“不要打扰它们,快回去扛机器……”

没想到在这里竟然发现红腹锦鸡了,而且是成群的红腹锦鸡。这也没错,大秦岭周围是它们最主要的活动区域。

一帮老师当即就很激动。

然而……

还没等他们有所动作,把这群漂亮的锦鸡拍下来。

忽然树林顶端沙沙作响,一道身影猛地从枝叶间扑出,迅疾如闪电一般,众人只觉得一道金黄色的身影在视线之中一闪而过,惊得众人连呼出声,那群红腹锦鸡也给吓得咯咯叫着扑棱翅膀惊恐的乱飞。

而那金黄色的身影施施然在大树的一条枝干上站定,嘴里已经叼着一只草棕色的母锦鸡了,这是用一双土黄色的眼眸,向众人望了过来。

与众人对视过后,一个闪身就消失在了茂密的树冠之中。

“豹子!”

“不,不是豹子,看它身上斑纹,是云豹!”

“竟然是云豹……”

“云豹啊,我滴个乖乖哦,这地方怎么这么多珍稀动物啊。”

“别顾着惊讶了,那红腹锦鸡我们还没拍下来呢。”

“没拍下来有啥办法,云豹吃了红腹锦鸡……这,实在没话说,怪也没法怪。”

“不过不用担心,他们这地方汇集了这么多的珍稀动物,红腹锦鸡看样子也经常在附近活动,后面肯定还会再次遇到的。”

“对对对,我们多留几天就是了。”

不料话音刚落,前面又有一只胖乎乎的野兔子撅着屁股一颠一颠的跑过去。

“咦,兔子!”

“看模样有点笨重,应该是怀孕的母兔子……”

这句话说半截,前边的树丛之中又有一道棕红色的身影出现。

像狐狸又不是狐狸,像狼又不是狼。

何家文心头一惊:“是豺,是秦岭豺,快走,咱们快走。”

豺狗子比狼还凶残不好惹。

众人当即不敢再往深处走,一个个心惊胆战的,急忙退了回去。

……

陈凌家农庄这边,余启安跟睿睿到底是干了一仗,刚刚热闹完。

余启安这会儿也发现了小青马身上奇怪的地方。

这马不说别的,以前身上总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马鬃好看,马尾好看,身上皮毛发亮,跑起来简直神骏非常。

而今天不仅毫无形象的躺在草堆上呼呼大睡,身上还脏兮兮,散发一股浓郁的臭味。

他连忙喊陈凌过来,问他怎么也不给小青马刷洗刷洗。

陈凌就把最近这匹马的表现跟余启安讲了讲。

余启安听完当即两眼放光,大呼好马。

然后仔细掰扯这样的马是如何如何极品,如何如何难得。

把小青马夸得高兴的,一边装睡,一边忍不住咧起嘴巴,露出满嘴大白牙。

陈凌见状瞟了这流氓马一眼,对余启安道:“既然你觉得这马这么好,你牵走啊。”

这话一出,小青马立时身体一僵,当即就不咧嘴了。

余启安闻言先是一脸欣喜若狂,随后想到小青马的情况,也是脸色一滞,皱着眉头叹气道:“算了,不现实,你这马,除了你,没人拿得住。”

divclass=contentadv是啊,能一蹄子踢死发情公马的母马,在烈马里头也是数一数二的,绝对的性烈如火。

他别说驯服这样的马了,让他走近他都心里发憷。

“再说,我知道,你这肯定是气话,这么好的马你肯定也舍不得给人。”

这话是说对了。

陈凌心里肯定是舍不得的。

但小孩子长歪了,怎么也得想法子教育。

说送人就是吓唬小青马的。

“行了,先回家吃饭吧,没啥舍得不舍得的,再不听话就把它卖了。”

陈凌扯着余启安就往家走。

“哎,等会儿,那是啥东西,这么大个头,长得跟大鹅似的……”

余启安这时候终于发现大雁了。

“那是大雁,前几天刚捉的,走走走,回家吃饭,边吃边说。”

陈凌扯着他就走。

他们俩前脚刚走,小青马就一骨碌从草堆里爬起来,一双铜铃般的马眼,满是惊恐。

然后焦躁不安的在牲口圈‘吧嗒’‘吧嗒’的走来走去,来回转圈,来回踱步。

而陈凌他们呢,吃完中午饭。

一家人就继续把信翻出来,看信。

王素素很喜欢看孩子们给陈凌写的信,天真童趣,而且满篇真诚。

小朋友的可爱就在于这一点了,他们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是装不出来的。

陈凌倒是没在看信,他是挑拣里边那些除了小孩子之外的信件。

比如田利川购回鱼苗后的回信,来往笔友的问候,梁越民的谈心,以及冯义教授等众人对各类专业知识的解答。

除此之外,主要他自己最近闲暇时间会写两个小时的儿童故事,每天三四千字,早就够了投稿的标准。

赵玉宝一周前就给他找人发表了。

所以这两天他收信之后,就是在等那边的回复。

如果有修改意见,简单的话他就改改。

要是改的多,就托他的赵叔叔给换一家出版好了。

当然了,这肯定不是陈凌懒,是他现在体会到身为一个笔者对自己写出来文字的珍惜。

这种心情……

当真不足为外人道也。

好在嘛。

陈凌天赋异禀。

投稿一遍过。

看完那封出版社的回信之后,他心里乐孜孜的想道,怪不得赵叔说我有天赋呢,别说,我还真有一点天分。

余启安小两口吃完饭后没啥事,跟着王存业放牧去了。

就是睿睿跟这个不着调的叔叔干了一仗之后,老看这老小子不顺眼,出了门就让黑娃追了他一路。

有小金跟着,老丈人也看着,陈凌也不用操心去管,帮着老丈人把晾晒的药材收了。

用铡刀切好,归类储存。

然后带着阿福阿寿去后山栽了几棵小树苗,又放它们去山里找吃的。

自己没啥事了,就回来一边躺在院里看书,一边守着王真真写作业。

快要期终考试了。

学校留的作业也比平时多了点。

其实真真这丫头聪明得很,作业不用大人教,就是得有人守着。

不守着,她就要跑出去玩的。

而且余启安来了,要是不管她,她肯定要跟村里那群皮猴子去到处抓鸟了。

就是嘛,今天的太阳比较暖和。

暖融融的,也不刺眼,跟春天的太阳也没什么两样了。

不大一会儿就把人全身晒得暖洋洋的。

陈凌看着看着书就情不自禁的打起了瞌睡。

是啊,被这样的阳光一晒,骨头都晒酥了,人也显得慵懒起来。

眯着眼睛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

连王真真什么时候偷偷溜走的都没发觉。

好在作业是老老实实地写完了才出去的。

陈凌一觉睡舒坦了,就起来泡了杯醒神的茶,去楼上守着两个小娃,顺便拿出来两张纸,写两页儿童故事,写完后让媳妇查查错字,自己再把过两天要建的暖棚画一画。

第一次弄这东西,他并没有想着要建多大。

先试一年再说,主要是为别的东西提供点便利。

他现在自家的东西很多都名声在外,需要遮遮掩掩的其实并不多了。

关键是弄了暖棚,自己倒腾的小玩意儿,也更方便起来。

“哦,对,过两天还得去天坑那边转转,我记得那边有蛇窝跟老鹰窝,蛇没啥,要是能堵上一窝老鹰,在暖棚孵一窝小鹰出来,肯定不错。”

有狗群,怎么也得有鹰群啊。

虽说老鹰是春三月才会配对繁殖,但既然有暖棚,又要驯鹰呢,肯定得忽略所谓的自然规律啊。

家养就得有家养的样子。

自家提供的环境都这么好了,还不能做出点改变了?

大雁是这样。

老鹰自然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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