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完本 > 女生耽美 > 刺猬 > 第18章 唱歌

第18章 唱歌(1 / 1)

不怪我草木皆兵,这场景实在太像我小时候跟着姥姥在农村,天一黑整个山村都黑灯瞎火,只剩一点吃饭的电灯。我几乎有瞬间错觉,仿佛闻到了乡村雨后的青草味,一地烦人的蛙鸣声。

好在我抬眼就看见远处环伺的大厦,玻璃幕墙上流光溢彩,这地方仍然是北京。

厢房里灯光比我想象的要亮,一水的黄花梨家具,靠窗的炕桌上还有没下完的围棋,养了一扭一扭的矮松树盆景,高几上摆着水仙花,水晶缸里两条金鱼游来游去,一架屏风隔开。

我对今晚这顿饭有不好的预感,搞不好纪容辅是被人当回国寻根的abc骗了,弄了点棉花糖红烧肉之类的改良中餐来给我吃。现在北京很流行拿这种四合院来做精品酒店,或者做高级餐厅,走中国风,北京味儿,因为这些院子地价实在贵得离谱,按正经方法做饭店,地价都赚不回。所以一个个独辟蹊径,走质不走量,一天也就接两三个客人,这种餐厅偶尔有一两个还不错,其余都玩脱了,我吃过的最难吃的三道菜,两道都是在这种“改良中餐”的地方吃的。

希望纪容辅不是带我一起来当小白鼠。

这地方离积水潭医院也不远,要是菜难吃,我正好可以借机掀桌,新仇旧恨一齐算,一顿胖揍,直接送他去看骨科。

“来了”

我听到声音才发现这屋子里还有别人,也是这人的位置好,相当隐蔽,在屏风后面隐隐绰绰的一个人影,像是坐着,但是又慢慢摇了出来,我怔了一下,才发现这人是坐在轮椅上。

坐轮椅还不忘改良中餐,真是身残志坚。

然后我才反应过来,这地方应该不是个餐厅,因为我身边的紫檀高几上,那盆水仙花不是真的,白色花瓣太肥厚,材质像是玉石,带着莹莹的光。

没人会把这么贵重的东西摆在餐厅里。

“路上耽误了一下。”纪容辅把伞收了起来,一个佣人模样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静悄悄把伞接了过去,我感觉自己跟误入了古宅的穷书生一样,一方四合院把这个世界跟外面的世界隔开,空气都是凝滞的,人都跟鬼一样飘着走。

那人的轮椅过来了。

近看倒没那么吓人,很儒雅俊美的一个人,戴银边眼镜,三十岁左右,穿对襟的白色中式服装,材质柔软,像是上好的丝绸,他腿上盖的毯子特别好看,深紫色,有暗纹,看不出是刺绣还是布料本身的花纹,光华内蕴,衬得他搭在上面的手消瘦修长。

他眉眼和纪容辅有几分相似,只是太瘦了,像饿了一个月的纪容辅。

我隐约猜到这人的身份。

“你好。”这人十分友好地朝我伸手,看了一眼纪容辅。

“这是林睢。”纪容辅替我介绍。

“你好,林先生。”他握住我手,手指是凉的,一触即离:“我是纪容泽。”

真是好名字,一听就是兄弟,要不是坐在轮椅上,估计也跟纪容辅一样是个祸害。

我忍不住偏头看了一眼纪容辅,他也正好在看我,他长了一双太漂亮的眼睛,总让人错觉得他眼神无限温柔。

菜很快就摆上来,沉甸甸的紫檀方桌,圈椅倒是舒服,线条很柔和,靠背刚好托住腰。我真是从骨子里怕纪容辅,跟动物怕天敌一样,每次一见他就跟弓弦一样绷紧了,相处多久就绷多久,比录节目还累,常常回家之后才觉得腰疼。

这家里佣人竟然还不少,只是存在感不强,穿梭着上菜,他家的碗碟非常好看,都是薄薄的白瓷,斜出一枝花,颜色像粉彩,非常雅致。

菜品很少,先是一个黄色的竹篾蒸笼,带着热气放在盘子里,我一看就知道是螃蟹。佣人摆好黄酒和姜醋碟,掀开蒸笼,果然是一只只黄澄澄的大闸蟹,大晚上的掰螃蟹吃,也是好兴致。

他家师父不错,螃蟹蒸得很巧,应该是垫了紫苏蒸的,几乎闻不到姜味,这几只大闸蟹都大得吓人,至少有两重,有钱真是好,我做节目时去过原产地,还是打着电视台的名号,都没吃过这么大的。

“林先生是南方人吧。”纪容泽礼貌地和我攀谈,他拆蟹的动作非常好看,因为手指修长,皮肤也白,一举一动都优雅得很。

“是的。”

我看了一眼旁边的纪容辅,他显然不太熟稔,拆开蟹盖之后动作就迟缓下来,但他连迟缓的样子都好看。

“不用管他,他的菜在重做,谁让他迟到了。”纪容泽是非常周到的主人:“我们自己吃就是。”

真是暴殄天物,这么大的螃蟹给他胡乱拆着玩。

我忍不住教他:“把蟹胃取出来,对,就是这个”正说着,他拿起他的螃蟹,放进我碗里,然后沉默地看着我勺子里流得满满的蟹黄。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一双眼无限深情地朝我笑。

我毫不犹豫地把那勺蟹黄送进了嘴里。

“好吧。”他叹一口气:“我只好等我的菜上来了。”

我察觉到了他言外之意:“你的菜是什么”

他还没回答,佣人默默在桌上摆开阵仗,第一个盘子盖着西餐盖,简直是庞然大物,我嗅到了黑胡椒的味道,第二个是蟹黄豆腐,白瓷小炖盅散发出诱人香味,然后是其他的小菜,零零碎碎的碗碟摆了一桌。

纪容辅的主菜盘子一打开,我顿时就明白他在得意什么了。

“大青蟹”我一眼就认出那堆被处理过的大块蟹肉是什么,吃海蟹最在乎一个鲜,纪容泽这种段位,不会舍近求远去用什么帝王蟹,自从小于跟的那个美食节目之后,三门青蟹在国内大热,总算抢去大闸蟹一点风头。

“林先生也喜欢青蟹”纪容泽和我对上暗号:“我也喜欢海蟹的咸鲜味。”

“其实我个人觉得大闸蟹吃的是蟹黄蟹膏,海蟹更适合吃肉,而且做法也多,不像大闸蟹顾忌蟹黄,只能清蒸。这道螃蟹的做法应该是新加坡的黑胡椒螃蟹吧,那边海蟹做法都偏辣”

纪容泽的笑容总算到了眼底。

“对,容辅去年吃过一家专做蟹的餐厅,说做得不错,还给我带了个厨师回来,做的都是新加坡做法。”

“inistryofcrab。”纪容辅在旁边插话:“在bo。他们主厨还有家寿司店,也是米其林三星。”

我默默把目光从他盘子里的青蟹移开,继续往下聊。

“做海蟹酱汁很重要,我也做过辣椒螃蟹,酸度总掌握不好。”我万万没想到自己背着吉他来,聊的是全是做菜,但偏偏停不下来:“其实我个人觉得民间有很多做法值得借鉴,我曾经在山东当地吃过一种小螃蟹,就拇指大小的个儿,香辣酥软,一点渣都没有,口感介于醉蟹和炸螃蟹之间,可惜做这个的是个地方上的小饭馆,连螃蟹品种都说不清。”

“是不是沙蟹”

“应该不是,不过这个螃蟹也是按时节的,等十月我就再过去问问,看清楚是怎么做的。”

纪容泽笑起来,我这才发现他笑起来眼睛是弯的,更加显得一点攻击性也没有,不愧是纪容辅的哥哥。

“到时候可一定要告诉我。”他对着我笑:“我已经被勾起好奇心了。”

“那当然。”我满口答应,顺手夹起桌上配螃蟹的小菜来吃,这一吃顿时连眼睛都亮了,一盘鸡头米尤小可,虽然是出水不到一天就会变味的东西,也不算多新奇,但是这碟像是酱茄子的东西味道实在特别,去了皮的茄子大多过分糯软,这道小菜却很有筋骨,难得的是味道,我尝了一口就猜到用了鸡油跟鸡汤,那股特殊的鸡肉鲜香味浸入了茄子的纤维里,简直让人连舌头都想吞掉。

茄子和鸡向来是上好搭配,茄子就像海绵,不管是鱼汤还是鸡汤,都能吸收得很好,我个人偏爱用鸡来配,因为鸡比鱼油脂更重,可以去掉茄子的涩青味。

但这道小菜实在让我见了世面。

“这是”我脑中有个名字呼之欲出,只是不敢确认。

纪容泽笑得眼弯弯。

他穿中式服装,白色,衬得面容如玉,我猜到他会吃,但没猜到他这么会吃。

他说:“林先生厉害,这道确实是茄鲞。是金陵酒店一位厨师复原的,老先生十年前曾在国宴主勺,现在已经不轻易下厨了。”

我好歹也是做美食节目的,竟然一点风声没听到。想必那位老先生只是做着玩玩的。

我又吃了一口,这次是细尝,红楼梦我没看过两次,就算看也是为了看吃。去年有人重拍红楼,想给我出专辑的那位前辈操刀音:“为什么要说呢你是个歌手啊。”

真要命,我十六岁写歌,写到现在整整十年,傻子都知道我是个歌手,但是他一句话,我竟然会觉得自己心脏在发抖。

风从远处吹来,我仍然可以闻得到蔷薇的香味,路边花坛里种的是黄杨,水泥花坛边也许还带着一点湿气。

我听见我的声音问他:“纪先生,你平时听什么音乐。”

“莫扎特,肖邦”纪容辅双手插着裤袋,真难得,他竟然也会这样轻轻摇晃身体,路灯照下来,他的眼睛看着我,像雨洗过的晴空,他的睫毛真好看。

应该带的,至少谈民谣更清澈些。

我放下了琴盒,钢琴烤漆的琴盒面冰冷滑腻,红色丝绒里静静躺着我的琴。我握着琴颈,托着琴底,把它拿了起来。琴弦冷而硬,我的手指印在琴身上。

我手心里都是汗。

“纪先生,我给你唱首歌吧。”

我写街灯这首歌的时候,是二十一岁,六年前,那时候我正在筹备我的第二张专辑,整个华天都叫我少爷。

其实真少爷,假少爷,一眼就能分得出来,不是每个人都有不管怎样被纵容都能坦然承受的底气,不是每个人都是纪容辅,怎么看都是落难的王子。

我有整整半个月,一个旋律都写不出来。我每写出一个和弦,就会在脑中判断它能不能配得上这些人的期望。

我第一次失眠就是在那时候。

后来我躲在华天大厦偏僻处吸烟时遇上叶霄,他就是典型的被惯坏了的人,精通威胁勒索,我们一起拉开落地窗吸烟,二十层楼看下去,城市的灯火像元宵节的河灯。他站在窗边跟我聊他为什么要做音乐,他说他从记事开始就知道自己活不过三十五岁,他说他小叔长得比他还好看,现在人悼惜港片全盛时期,三个人并列,聂行秋,周子翔,叶锦年,死亡不分先后。他小叔死的时候他就在旁边看着,一米七五的人瘦到九十斤,关节全部变形,那么骄傲的人,蜷缩在病床上,哭着求医生给他一针吗啡。

他说林睢,我那天就知道我有一天会像他一样死去,那时候我就决定我要给这世界留下点什么。他说音乐其实是个好东西,写曲子的人死了,但过了一百年,一千年,有人听到这首曲子,还是能知道他当时心里在想什么。语言会说谎,音乐不会。

他说林睢,你大概还不明白现在是什么情况,你以为我们在等你写一首好歌你错了,我们只是在等你开始写自己的歌,你不必现在就成为优秀的创作歌手,但你至少要有自己的音乐态度。白毓的名字你应该听说过,他等着给你写歌词已经等了一个月了,你写不出自己想要的,他会替你补足,你说不出的话,他替你说。全世界都在等你,所以你这个兔崽子最好现在就给我滚回宿舍去给我拿起你的吉他开始写歌,要是下次我再看见你吸烟,我会在你毁了自己的嗓子之前一脚把你从华天大厦上踹下去。我说到做到。

那天晚上我跑回宿舍,用了半个小时写出了街灯。

白毓后来为了这首曲子特地找过我,不过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现在街灯是叶蓁的歌了。

许久没唱这首歌,key险些起高,其实人听到的自己的声音和录制出来总会有所差别,我是直到在华天录制完第一首歌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适合唱情歌的。

我认真唱歌时,音色中有一线天然的沙,但是远不够烟嗓,矛盾之处在于我本身的音色是偏干净的,所以可以唱民谣,吼摇滚也有种愣头青的错觉,算上假声区,25度,男歌手里不错了,何况我本嗓最好听在中音,尹奚当初看重我,一半是我嗓子,另一半大概看中我会写歌,乐感好,唱商也算高。

可惜我心态灰暗,心境也变态,唯一唱得好的跟感情相关的都是分手之后的歌,摇滚我倒是能唱,可惜少年热血我唱得一般,冷眼旁观的歌倒是登峰造极。

不知道纪容辅怎么看。

我轻易不喜欢唱街灯,连一个人的时候也不唱,太像扮可怜,白毓大概把自身心境代入太多,歌词写的催人泪下。其实我小时候一点也不值得怜悯,因为满肚子鬼心思,我小学就开始给我阿姨一家做饭,基本人类能想到的东西我都往菜里加过,反正轮到我吃的时候只剩白饭,伤不到我。

真是不自量力。

我这样恶毒的一个人,拿起吉他的那一刻,想的竟然也是把自己的灵魂摊开来给他看。

人类真是天生的暴露狂,喜欢一个人的极致就是裸呈相见,从到灵魂。有时是讨好,有时是献祭。其实大家都不过是凡夫俗子,血肉皮囊,掏心掏肺也不过是一团血腥,难道还能变出一朵花来不成。

我弹完一首歌,纪容辅仍然很安静。如果这时候有人路过,大概想的是:这流浪歌手真是饥不择食,抓着一个观众就开唱。

然后纪容辅夸我:“唱得很好,歌很好,吉他也很好。”

他身量舒展,犹如一棵夏日海滩上的椰子树,枝叶舒展,站着低头看我,眼神真诚,通身不带一点恶意。周围风这么大,我却可以嗅到他身上的暖意。我浑身的刺又全都萎靡起来,任凭我怎么在内心里鼓动都说不出一句恶毒的话,只能软绵绵说道:“那就好。”

他勾着唇角笑,大概是怕我失望,又重申一遍:“真的很好。”

我低头收琴,说:“现在你知道了,我唱歌很好,自己能养活自己,不用你说什么做什么,这个圈子有这个圈子的规矩。”

他仍然只是微笑,用他一贯深情的眼睛看着我,说:“好。”

我把琴盒背在背上,抬头看了他一眼。

“那我回去了。”

其实不是的。

我唱歌,从来不是为了让他不说什么,不做什么,如果是为了这个,我只要把吉他当烧火棍一样朝他头上挥过去就好了。

我唱歌给人听,从来只为了两件事,要么希望别人喜欢我的歌,要么希望别人喜欢我。

纪容辅选择了前者。

最新小说: 全村的肉奴隶校花妹妹 离谱(年下) 一网打尽 NPC:千娇百媚系统 女王的公主(H) [HP] 归期 沈先生的花式调^教(sm&调教) 当年下奶狗变身金主爸爸(1v1甜宠H) 楚尘宋颜整本xtx下载 咬到就不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