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王阿贵腰插工兵铲,左手拎着啤酒瓶,拿着打火机,右手拿着一个汽《》油弹,如天神般威风凛凛地重新站在这修罗地狱旁时,那双期待的眼神已经变成了两个血淋淋的黑洞,那个中年男人已经带着彻底的绝望魂归天外。正在胡吃海喝的丧尸感觉到有新菜上桌,便兴奋地慢慢爬起,摇晃着扑向不远处的鲜肉。
但是王阿贵不会给他们围过来的机会,只见他狰狞一笑,左手的打火机“啪”地点燃了右手啤酒瓶口的布条。
“下地狱吧!”王阿贵狞笑着把汽油}弹砸向尸群,随着一声清脆的碎裂声,一团炽热的火焰瞬间包裹住了几头丧尸,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王阿贵不断变换着方位、胳膊如车轮般挥动着,一个个汽油“”弹精准地砸向燃着火焰的尸堆,烧吧!烧吧!烧死你们这群恶鬼!带着火焰下你们的炼狱去吧!
通道中燃起了熊熊烈火,八荒火龙在咆哮,炽热的烈焰撕咬着丧尸残存的躯体,衣服、头发、眉毛丧尸身上一切可以燃烧的物件都在剧烈地燃烧,开始泛出青癍的皮肤在高温下灼烧着、脆弱的关节和骨骼被烈焰炙烤着,烧焦的皮肉味伴随着熊熊的火光充满了狭窄的出车道。
赤红的烈焰中,闪现着丧尸焦黑的身影,二十几头丧尸带着浑身的火焰、带着滚滚浓烟继续扑向王阿贵,它们不知道疼痛,感觉不到高温,它们只知道要活吃眼前的鲜肉。但是丧尸终究不是t终结者,终究还是人的身体,碳化的皮肤和扭曲的关节让它们走得越来越慢、步伐越来越小。这群火尸才走出不到三米远就纷纷倒在地上,逐渐蜷缩成一团,变成一具具丑陋的焦尸。
火光渐渐小了,被熏得满面灰的王阿贵不顾车道中灼热的高温走上前去拿工兵铲小心翼翼地翻转过一头仍然带着余焰的焦尸:皮肤碳化,肌肉痉挛,肌纤维露出皮肤,关节僵硬扭曲,只剩下颌还没有完全烧焦。看着在火焰中仍然死死盯着王阿贵做咬合运动的头颅,王阿贵感到一股寒流袭遍全身:这是地球上的生物吗!
终于看见了明媚的阳光!站在出车口,爬出修罗地狱的王阿贵张开双臂,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中欢庆新生!――逃出来了,终于逃出来了!
尸乱已经爆发了一个多小时,这里已经听不到纷乱的人群嚷叫的声音;也许外面只剩下大群的丧尸。为了以防万一,王阿贵悄悄地趴下用匍匐前进的姿势爬完了通向地面的最后几米车道,然后隐藏在通道口的盆景后面悄悄地探出了头。
写字楼下的公路中、宽宽的主干道上,到处是撞得七零八落的汽车;质量好点的车子只是被撞歪了车体,质量差的老车子干脆就冒着滚滚浓烟。
大型的公交车上,正在上演着一幕幕丧尸大餐,密封得如罐头一般的空调公交也让里面的乘客像罐头食品一样被车内的丧尸撕成碎片。
几乎所有的小轿车大门都开着,里面的
(本章未完,请翻页)人早已经不知结果。还有几辆商务车中,传来拍打车窗的声音,看那不要命的拍打就知道里面的司机已经尸化。
从主干道到辅路再到门前的水泥地面布满了凝固的鲜血,到处是散落的碎肉和残肢断臂;昔日车来车往、人头涌动的大街如今寂静得可怕,只有满大街的丧尸蹲在地上对着残破的尸体大快朵颐。在依然泛着沉闷的阳光下,鲜红的血液和森森白骨反射着刺眼的光芒,向这个地区所有的幸存者宣布着对抗丧尸的后果。
绝大多数幸存者都应该被困在写字楼和居民小区里无法出来。能出来的不是被丧尸吃掉,就是找地儿躲起来了;加上路面宽大,虽然这里的丧尸为数不少,但是三三两两的聚一堆倒也不显得那么浩浩荡荡的恐怖。
王阿贵有些庆幸刚才没有开车出来,不然就凭这车道堵得跟蚂蚁窝似的,就是有车也挪不了位。这么简单的道理在极度的恐惧中他竟然丝毫没有想到,可见恐惧之下的人和傻子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王阿贵继续观察着路面,他在快速思考着接下来的战术;这会儿丧尸没有注意到自己,如果跑得快点的话也许能跑进对面的写字楼里,如今只能一点一点的挪了,能挪到哪算哪。
当王阿贵把目光挪到不远处的路口时眼睛猛地一亮!只见堵成蚂蚁窝的十字路口旁,赫然停着一辆北京交警专用摩托车!距离摩托车3多米远的人行道上,那个穿戴着反光服的交警此时已经成为了一桌大餐,三个丧尸正围着他大快朵颐;“咯吱、咯吱”的咀嚼声远远传来,表明它们吃的是那么香甜和舒服。
大约估算了一下距离后王阿贵发现,从出车口到摩托车的直线距离有60米左右,中间除了几个台阶和花坛外没有无法跨越的路障,如果自己全力奔跑的话,20秒左右应该能跑到那里。至于车边的三头丧尸,见过更大阵势的王阿贵根本不把它们放在眼里。
而除了这三头丧尸之外,其他地方最近的丧尸距离摩托车也有00多米,只要动作够快,干掉那三头丧尸后,这段时间足够自己骑走摩托车。干道上汽车里的丧尸短时间内出不来;干道中央有4高的铁栏杆,路对面的丧尸一时半会儿也过不来。
打定了主意,王阿贵稳了稳心神,“蹭”地窜出通道口,向着摩托车狂奔而去。正在大快朵颐的三头丧尸听见皮鞋踩在地上的声音迅速回头,却看见一个鲜肉自己送上门来,它们高兴地低吼着就要爬起来。可此时王阿贵已经冲到了它们身边,正在缓慢爬起的丧尸一个个伸着脑袋求砍一般地被王阿贵几下砍掉头颅瘫倒在地上。
从地上捡起交警的头盔,王阿贵跨上了这辆巨大的、八成新的交警专用摩托车,一种久违的感觉涌上心头代。
这是一辆本田戴维乐700p,白色的加长车体足够宽大,后座是两人跨座;三个大容量后备箱。自重400余斤,高度80公分,车
(本章未完,请翻页)底距离地面的悬浮2公分,最高时速80公里。这是警用车,小日本不敢偷工减料,因此和所有的正品日货一样,真材实料,做工精致。
更难得的是,这种特制的警用车省油不说,噪音还特别小,就是为了交警追捕逃逸司机时能悄声无息地跟上去而研制的;不像普通民用摩托车,发动机一启动,轰鸣声一二百米外都感到刺耳,这个级别的声音不会吸引更远处的丧尸,有利于王阿贵快速逃离。虽然本田戴维乐那300的排量比起动辄30、400的军用摩托来说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儿,但是要比普通2的摩托强得多。
王阿贵大笑三声,启动发动机,迎着夏日的小风,品味着风中夹杂的淡淡血腥味,挥舞着工兵铲冲上了大路!
警用摩托低沉的轰鸣声,在寂静的街道上还是有些刺耳;所有正在聚餐的丧尸顿时停下了手中的食物,顺着轰鸣声看来。
王阿贵驶上辅路,锁定油门,在群尸中如入无“尸”之境般灵巧地左避右闪,凡是站起来的丧尸,王阿贵很干脆地把它掀翻或者直接砍掉它的头颅。
站在地面上,王阿贵必须双手发力才能砍断丧尸的脖颈,但是借着摩托车巨大的惯性,单手砍丧尸就像切西瓜一样轻快。刚开始砍的时候,王阿贵还是借不好这股惯性,往往是把丧尸直接带翻而没有砍掉头颅。但很快,王阿贵转了几个来回就摸到了窍门,毕竟这不同于马匹,马匹太高,要摸清借助惯性的窍门从训练一个骑兵有多难就能看出来。
但是骑在摩托车上却不一样,人车正好一人高,不用弯腰,手臂能把工兵铲抡圆,顺着劲就能砍掉丧尸的头颅,这要比骑兵方便多了――当然,这是在宽大的辅路上,丧尸三三两两地散落着,密度很低,如果眼前是尸山尸海的丧尸群,不管有什么样的工具都难免一死。
摩托车带着轰鸣声和王阿贵的鬼嚎声扬长而去,一颗颗头颅在摩托车带起的烟中四处滚动。丧尸果然不是毫无智商的生物,那些只能看着王阿贵潇洒离去的丧尸仿佛知道自己追不上似的,干吼两声又蹲下继续自己的大餐。看来趋利避害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丧尸也不例外,它们似乎很清楚眼前的大餐要远比那个跑得跟飞似的、还能砍尸的活肉现实得多。
尸乱已经爆发了一个多小时,这里已经听不到纷乱的人群嚷叫的声音;也许外面只剩下大群的丧尸。为了以防万一,王阿贵悄悄地趴下用匍匐前进的姿势爬完了通向地面的最后几米车道,然后隐藏在通道口的盆景后面悄悄地探出了头。
写字楼下的公路中、宽宽的主干道上,到处是撞得七零八落的汽车;质量好点的车子只是被撞歪了车体,质量差的老车子干脆就冒着滚滚浓烟。
大型的公交车上,正在上演着一幕幕丧尸大餐,密封得如罐头一般的空调公交也让里面的乘客像罐头食品一样被车内的丧尸撕成碎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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