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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故地重回(1 / 1)

昆仑镜中的梦境令我心中翻起无边疑惑,除了梦中司檀之外,冥泛应是我找到结魄灯的唯一线索,令我不得不再一次去到妖界,不过这一次,我已不想和冥泛相认,便去了玄女处讨要了一枚易容丹,随意指了她宫中一个小宫女的容貌,变化成她去到妖界,若是用法术,很容易被道行高过我的人发现,而玄女的易容丹,则可以不被发现的变化一个甲子年,时间应该是足够我下界寻人了。

趁着白龙不在瀛洲,我不辞而别,并在瀛洲施下禁制,令人无法出入,困住沉鱼。

妖界的入口,风陵城。

一片一望无际的黄沙,狂风卷起沙尘迷得人睁不开眼睛,耸立的山石,被刀子一样的风刮的千沟万壑,方圆百里渺无人烟,只有沙洲中偶尔穿出的関狐,让人感觉这里还有一丝生气,但随着関狐闪电般的身影一闪而逝。

风陵城就是人界与妖界的交汇处,街道上人妖混杂,但也算是相处和平,双方互惠生存,妖界用奇珍异宝来交换人类的手艺品,也算是自在生活。我隐去一身仙气,换上凡人衣裳,混进风陵城,带到每月十五鬼门开启,便可通过鬼门进到妖界,去寻找冥泛。刚进城中,我这鼻子就闻到一股香气,顿时身上的毛孔好像都被唤醒张开了一般,吸引我顺香而去,蜿蜒窄巷里的一座破庙,一个青衣男子背靠着我,像是在烤什么。听见我的脚步声,他回过头来看,竟是一张满是伤疤的脸,像是用小刀刮过千百遍,难以形容的恐怖。见我靠近,竟是兔子一般的跑走,躲到破庙的角落里,受惊吓似得看着我。

好吧,拜托,貌似受到惊吓的人是我好么?

我走近火堆,看见火堆下是一个挺大黄泥块,闻闻味道,应是叫花鸡不差,没想到这丑八怪,竟然会这一手,正好便宜了我。下到妖界,我也没带其他,从袖里掏出酒壶,壶里是我从白龙哪里偷的霸王酒,用来配这叫花鸡,正好。

“我,我的。”角落里的那人突然出声,声音倒是好听,有种雨打芭蕉般的清凉。

我向他招招手“一起吧,我请你喝酒,你请我吃鸡。”

“……你不害怕么?我长得…”他的声音低了下去,似是有什么东西哽住了喉咙般,用手挡住了自己的脸。

“没关系,我不怕。”我倒不是真的不怕,而是他既然如此善良,在为我考虑,我还有什么可害怕的呢?我坐在火堆旁,在身边的稻草上给他也腾出了地方,向他招招手“来,过来,我们一起。“

他走近我,在离我对面的位置坐下,从火堆下面,把烧的焦黑的黄土块挖出来,嘿嘿的笑道“我说这鸡就得这么做好吃,我都好几天没吃上饭了,今天一出去,就在庙口捡了一只鸡,嘿嘿,真好运,还有你来请我喝酒,我已经好久没喝酒了,我也好久没跟人说话了,他们都觉的我长得吓人,都打我,没人愿意来跟我说话,你真好,你请我喝酒,还和我吃鸡…嘿嘿今天真是我的好日子。“

我这才仔细端详起他的脸,除了满脸的伤疤之外,他的眸子是红色的,银色长睫毛,若是相貌未损,应是风度翩翩,头发脏成一团,很是纠结,身上也是褴褛,看似是真的艰难。

我看他将黄土块用力摔碎,从土里捧出用莲叶抱住的鸡,还未打开莲叶,便能闻到渗出来的浓郁香气。

他将鸡递给我,“你吃,你先,我手脏..嘿嘿“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酸涩的像是吃了一把未熟透的青色沙枣一般。我打开酒壶,抓过他的手,合着自己一同用酒冲洗”我也脏死了,一路过来,这风陵城的风沙,是真的让人难以忍受呢“。我抬头,对上他一双红色星星般的眸子,眼睛里有水光闪过。

“从来,没人,握过我的手…你是第一个。”他竟然哭了,眼泪大颗的落在我的手背上,透过冰凉的酒,也感到了滚烫的温度。

“你是我来到风陵城认识的第一个人,你请我吃叫花鸡,我们有缘,就是朋友。”我抬手,擦掉他脸上的眼泪。

“来,叫花鸡都凉了。我们分着吃”我把鸡拆开,一股更加浓郁的香气从鸡的腹内涌出,禁不住诱惑,我尝了一口,发现鸡皮酥脆焦香,肉里渗出一丝植物的香气,使得整只鸡香而不腻,完全没有荤物带来的油腻感。我看向他,能有如此手艺,竟然感觉他也是一个深藏不漏的美食家。

“怎么做的,那么好吃?”我问道。

他还是嘿嘿一笑“我从庙门口摘得一些花草,闻起来很香,我就放进鸡肚子里,一起烧,感觉还是很不错的是吧?”

错有错着,他找的罗勒叶,野香草,白菊都是可以去腥解腻的上品,而且我还在鸡肚子里发现两颗枸杞。这叫花鸡还隐隐约约有了股药膳的味道。这种味道我在很多年之前,曾经做过,那时候我还在妖界做冥泛的一个小小的夫人….我把思绪从远处拉回来,定定的看着眼前埋头苦吃的他,除了和冥泛一样的瞳孔之外,他从上到下没有一丝一毫冥泛的影子,更何况冥泛,这时,应是端坐在冥殿中,慵懒肆意的做他的妖王。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道

他的眼里闪过一丝遗憾“没有名字,我什么都记不起来了,我从河边醒来就满脸是伤,在城外躲了很久,等脸上的伤长好,才进了城。”

我叹了口气,大概又是一个可怜人,妖族狠辣,为修行无所不用其极,即使是同族兄弟,为求精进,也是会痛下杀手的。

“既然我们有缘认识,你就跟我一起吧,我也不能总是那谁,那谁的叫你,嗯……你没有名字,也什么都记不起来,从河边醒来,那我就叫你清溪好了,希望你有一天可以记起自己的名字来。”在风陵城里,若是无依无靠,无家可归,那么终会在鬼门开之日,被鬼差带走当做游魂在妖界做苦力,直至真的老死。还不如我带着他,等我返回瀛洲时,可将他留在瀛洲,也许有记起前世的可能也说不定。

我喜欢带人回瀛洲的习惯,不是一天两天养成的,白龙就为此头疼不已,我从小就对于稀奇的动物有好感,下界看见的两个头的仙鹤,单翼的雪狮,黄金刺猬什么的,都通通带回瀛洲养起来,而后来这个毛病就愈发严重了,下界看见被赌鬼父亲卖进青楼的女孩,在路边卖身葬夫的寡妇,独居村外无人照拂的老婆婆,都一并带回瀛洲,终于当瀛洲人满为患的时候,白龙在东海海边建起一个村落,将我捡回来的人都安置在哪里生活,将我养的稀奇仙兽都分送给仙界的仙人们当做灵宠,这才将瀛洲重新变得清清静静。

瀛洲清净这么久,也是该热闹一下了,现在沈浪在瀛洲,一个人也是寂寞,我把清溪带回去,两个人做个伴也好,正好也可以照顾一下我的花花草草,给我做个饭,烧个菜,顺便打扫房间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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