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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你瞅啥瞅你咋地(1 / 1)

黄河东线。种师道,种家军集中关、河兵力在沧州、卫州、孟州、滑州修筑防线,以防金兵再至。

黄河西线。岳飞,岳家军在山西太原、元朔、代州、平定、中山一带构筑一道防线,铁桶也似。

金兵探子数次来报,金国朝野震惊。

完颜昂瞪着眼:“要我说。咱们就应该集中兵力从东线进攻,用牙咬也要把他的防线给咬开,然后直捣黄龙(哦,黄龙用词不当。改成宋京吧)。”

“你的牙是镶金的?”完颜宗翰怒道:“种师道在西北就是出了名的硬骨头,我们用什么打?”

“宗翰元帅,你有什么好点子吗?”金国皇帝完颜晟问道。

完颜宗翰摇了摇头:“眼下攻宋时机未到,咱们只有静待。”

“皇上,我觉得宗翰副帅说的对。眼下大宋不是以前的大宋了,新上任的那个皇帝赵桓很是精明。咱们应该静观其变,伺机而动。我们目前最应该关注的是边境贸易。”说这话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完颜宗弼,也就是岳飞的死对头,金兀术。

完颜昂一听贸易就来气:“这宋人狡猾,我大金每天都有数十到数百匹战马流入宋境。再这样下去,我们大金的骑兵就完了!”

完颜晟大惊:“怎么流失如此严重?朝廷不是派人监督了吗。”

完颜宗翰摇了摇头:“那有什么用,现在边境战马走私猖獗。好在宋人那边也有往我们这边走私战马,然后再运会宋境交易的。”

金兀术叹道:“那有何用,我们的战马最终还是流入给了宋人。”

完颜晟怒道:“查!给朕严查!”

金兀术道:“皇上,侄儿觉得大宋可以走私我们的战马。我们也可以走私大宋的铜铁、硫黄、焰硝、箭笥之类军用物资。”

完颜晟大喜:“此计大妙!”

完颜宗翰说的对,双倍的利润足以使人铤而走险。

宋金之间,主要有在宋境的雄州、霸州、安肃军、广信军等四处榷场进行边境贸易。

雄州榷场,转运使焦自富清点着马匹。这些战马登记造册的是西夏战马,实际上都是从金国运来的。

“转运使大人,今日收购的一共是七十二匹良驹。其中二十四匹来自我们本地。”知事荣坤玉拿着毛笔和记录名册跟在焦自富后面。

“嗯,荣知事啊。本使这么觉得你记录的有错啊。”焦自富抚摸着一匹枣红马马颈道。

荣坤玉立刻垂下头:“还望转运使大人指点。”

“一匹上等良驹,在我大宋值一百贯铜钱。而从金国运过来的,价值三百贯银子。是这意思吧?”焦自富看着他。

荣坤玉不知其意,只好陪笑着点头:“转运使大人说的是。这七十二匹战马中,有四十八匹是从北边运过来的,每匹马价值二百六十五贯铜钱。而这二十四匹是我大宋境内收购而得,每匹马价值约九十三贯。”

焦自富摇了摇头:“荣知事此言差矣,给我看看。”说着焦自富接过他手里的毛笔对账本一通划拉:“这明明是六十七匹马驹是北方运来的嘛,只有五匹是本地货。”

荣坤玉大惊:“焦大人,这,这……”

“荣知事,十九匹本地马咱换算成北马,就能足足多出三千两百多贯。本使每匹马给你五十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嘛。”

荣坤玉擦了擦汗,咽了口唾沫,也就默许了。

展云鹏最终没能当上这个开封府尹,因为群臣一致反对。

开封府尹是京城首府衙门。这一职务多由皇族亲王兼任,统揽京城一应行政、司法、民生要务。

寇准、欧阳修、蔡襄、包拯、范仲淹等北宋名臣先后出任过开封府尹一职。

若是皇子担任,基本就是储君。太宗真宗登基之前都曾担任过此职。

所以若是由一个来历不明的御前侍卫担任这个要职,获得了包括李纲在内的一众群臣反对,赵桓也无奈,只好搁置。

榷场交易最容易滋生腐败问题。赵桓于是任命展云鹏为提点刑狱公事,去巡查各地榷场交易,也就是提刑官。

展云鹏带着狗上路了。没错,就是一条狗,来福。

京城最大的一只流浪狗,来福。从来不知夹尾巴的家伙,遇到了展云鹏。差点把展云鹏咬的夹尾巴的家伙。

来福客栈门口,一只流浪狗在垃圾堆找吃的。这只狗不同于其它犬类之处在于它的壮硕身材,以及有着一双狼一般的眼睛。

这么说吧,这双狗眼足以让你在巷子口遇到它时裤裆里冒凉气。

没错,就在来福客栈左侧的巷子口。展云鹏遇到了这货。

不宽的巷子,展云鹏与一只大狗狭路相逢。

不同于其它的狗,此狗并没有让路的意思。展云鹏倍感奇怪,他没见过如此凶悍的家伙,这让他来了兴趣。

“汪!”展云鹏学着狗叫。

“汪!”这只狗冲他龇牙咧嘴。

展云鹏不乐意了,他感觉到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于是他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

不太奏效,这只狗只是低头看了看石块滚落的来路,然后看煞笔一样抬起头:“汪!”

展云鹏乐了,好一条不怕死的狗,顿起惺惺相惜之感。于是他也趴下,学着狗的样子龇牙咧嘴的吼着:“汪汪汪!”

“汪汪汪!”

“汪汪汪汪汪!”

这就好比二人打架之前骂街。

“你瞅啥?”

“瞅你咋地!”

“让开,找削呢你。”

“哎呀我去,我咬死你!”

于是展云鹏与这只狗几乎是同时发起攻击,一人一狗扑到了一起。

当然。若凭真实功夫,我们的展大侠对付一群狗也是绰绰有余。

可它是一条狗,咱不能仗着功夫欺负人。不对,是欺负狗。于是展大侠展开动物的本能与其对咬。

“呜呜呜,汪汪汪!”

“汪汪汪,呜呜呜!”

扑在一起展云鹏才发现自己错了。狗的牙比他长的多,于是他的衣服成了碎布条。狗很凶猛,差点把展云鹏咬的夹了尾巴。

经过一番剧烈的搏斗,最后终于他掐住了这只狗的脖子,以胜利而告终。

奇怪的是这只狗即使被扼的窒息,也并没有夹尾巴。展云鹏很是奇怪,好孤傲的一只狗。于是展云鹏松开了手,一人一狗爬地上呼呼喘气。

这时一打酱油的路人走到巷子口看到一人一狗趴地上呼呼喘大气。

展云鹏上衣成了碎布条,胳膊上一道道抓痕,他现在看起来和一条狗没什么区别。

展云鹏趴在地上冲着那个打酱油的:“汪汪汪!”

那条狗冲着路人龇牙咧嘴:“汪汪汪!”

“咣当!”一声,打酱油的扔掉了酱油坛子就跑,脸上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展云鹏站了起来:“你赢了,走吧。”

展云鹏退出这条巷子往回走,没想到这条狗爬了起来跟在了展云鹏后面,尾巴轻轻的摇了摇。

展云鹏“嘿!”了一声:“怎么,想跟我?”

狗没有回答,尾巴又轻轻的晃了晃。

展云鹏乐了:“那你就跟着我,咱俩这算是不打不相识了。哦,不咬不相识。”

路过来福客栈的时候,展云鹏给这条狗起了个名字,来福。

ps:来福,让我想起我的《团长我的团里》的狗肉,它们都是一条通灵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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