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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出生(1 / 1)

败狼镇在银河帝国的北方,属于帝国边塞的一个镇子,也是层层叠叠的万重山脉入口。

就在两百年前,东帝君就是在这里打败狼族首领人狼,瓦解了半狼人军团,将其逼入蛮荒苦寒之地的。

之后此地也就以此为名了。

忽忽间,两百年过去了。

败狼镇,这个地方,这个地名,对于人类来说,在历史上已有着特殊的辉煌意义,而对于狼族来说,这个地名是它们的耻辱,即使过了两百年,当年那些经历过的人或者狼,大多都已不在了,可后来者对于这个地方,依然有着难以言喻的感觉。

人类与狼族之间,已被植入了根深蒂固的仇恨。

当年狼族战败,首领人狼陨落,狼族式微,被迫退居蛮荒。

有谁知道,被逼入蛮荒苦寒之地与那些蛮荒异种为伍,作为狼族的他们,是如何生存下来的。

狼族,这个曾今闪耀的名字,在那蛮荒之地,在那些蛮荒异种面前,是那样不堪一击,要不是他的出现,说不定这个族群就要消失了。

于是他出现了,似乎上天也不愿再折磨狼族,也不忍心这个族群的覆灭,派遣了这个族群的希望之星下来。

他当然也是一只狼,与所有的族群一样,刚诞生也只是一只小狼,在狼群的保护中,却以惊人的速度蜕变,在那日夜刻苦的修行中,最终成为了狼族两百年都不曾见的奇迹,甚至超越了两百年前的狼族传奇——人狼。他在很小就蜕变成拥有人类形体,拥有了人类的智慧,此后修行更是一路猛进,逐渐成为了狼族新一代首领。

当年的半狼人军团被摧毁后,狼族退却蛮荒与那些异种为伍,本已是奄奄一息,退却蛮荒后更是成为其他异类的猎物。而当他出现后,在他的带领和励精图治下,狼族不但在蛮荒中站住了脚跟,更是迅猛发展,成为了蛮荒各族的百族之长,拥有宗主的地位。今日的狼族,又建立起一只数十万人的半狼人军团,实力已不下于两百年前的人狼。

半狼人,都是经过蜕变,已近似人类的形体,个个粗悍强壮,统御着整个狼族族群。他早已是狼族的新一代传奇,他给自己取名,血狼,他要以血来洗清两百年前的耻辱。狼族的希望系于他的一身。

实力得以恢复,他已是磨刀霍霍,他的目标,已不再是蛮荒,而是在两百年前被赶走的那个地方,神州腹地。

哪里有着刻骨铭心的仇恨,激励着他乃至整个狼族。

而对于人类来说,两百年了,此地除了地名还在述说着当年发生的事,早已安静下来,没有了任何关于当年大战的痕迹。

那些消失的历史人物,都已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可安享太平的他们,又有谁真正去在意那些过去曾今发生过的事情呢。

这个地方经过长时间发展,渐渐形成了这么一个镇子,到如今也算是偏远地区人口稠密的一个地方。

远离神州腹地,地靠万重大山,此地居民大都以打猎为生,民风朴实剽悍,在两百年的发展中,没有纷争,日子倒也过得不错。

而就在前一天,在这个小镇中,随着一声婴儿啼哭,一个新的生命又诞生了,在这个生命诞生的那一刻,没有人能够注意到,一个肉眼看不见的黑色裂痕,像浮萍一样飘荡在那婴儿母亲的身上,然后永远消失在没人看得见的地方,然后这个孩子降生了。

像世上所有初生婴儿一样,哇哇哇的啼哭声异常响亮,而与别人不同的是,一出生,这个小婴儿的手腕上,与小小嫩嫩的手腕相吻合各戴着一只手环,一只金色,一只银色,看去光hua润泽,一同自母体生出来,让得接生的婆子吃惊不已。

当兴高采烈的父亲李旭抱起婴儿时,看见这一幕也不禁吃了一惊。毕竟,他从没见过这种事情,连听都没听过。

李旭与生活在边塞的大多数人一样,是个猎人,平时进山打些野味维持生活,去年经镇东头媒婆介绍,取了镇西头老猎头王大伯的女儿,刚过了一年的现在,就诞下了这个小不点了。

母亲叫王氏,平躺在床上,犹还满脸大汗,因为刚生完孩子,身体看去虚弱得不行,但她望着床前父子的表情上,有说不出的幸福。

有谁能说得出幸福是什么?

是爱人,孩子!

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甜蜜!

当她看见丈夫突然吃惊的神情时,带着虚弱,轻声问道,‘怎么了?’

李旭把婴儿抱在她面前,露出婴儿的手腕让她看,于是她第一眼就看到了婴儿手腕上各戴着一只手环,一金一银色。

她表情没有什么变化,却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婴儿的脸,犹在啼哭的婴儿,在妈妈的手刚一触碰到肌肤时,止住了啼哭,安静下来,就像是,也感觉到了母亲的温柔。

王氏带着慈母的微笑,慈爱的盯着这个从自己身上掉下的一块肉,‘轻声道,‘这是我们的孩子,你说像你还是像我?’

李旭一怔,随即呵呵笑了起来,呵呵傻笑道,‘像我们两个。’接生的婆子还

在旁边,见到这一幕,也呵呵笑道,‘我接生这么多年,还没见过一出生就穿金带玉的呢,这孩子将来一定是个贵人。’

李旭听后呵呵一笑,那份父亲的浓浓爱意让他将孩子紧紧搂着,呵呵笑道,‘你看,他多乖,咦,他还会笑耶。’

接生婆凑近看着孩子,逗着孩子呵呵笑道,‘这孩子呀,长得好看,你看,他手上的这个,一定不是凡品,也许,是哪位神仙在他来到这世上的时候送他的捏,呵呵呵。’

呵呵呵呵……李旭也笑。

闲聊过后,送走了接生婆,左邻右舍的邻居又相继都来道贺,看到小孩子手上的双环,每个人都争相鉴定,每个人看过后,都不禁啧啧称奇。这双环看去非金非银,怎么也看不出是什么材质,众人评头论足,无一不说说这孩子有福相,将来必定大富大贵。

李旭搂着儿子,听得云里雾里,时而呵呵笑笑,时而客气两句,有谁不喜欢别人夸赞自己的儿女呢。

王氏也是个本分的妇道人家,对大家夸赞自己的儿子自然也禁不住高兴,她虽然还躺在床上,但一双眼睛始终都在孩子身上。

所有的父母从这一刻开始,都不再是为自己而活了吧!生命中,又多了一份牵挂。

‘这孩子叫什么名,取名了吗?’一个邻居问道。

李旭呵呵憨笑着,王氏在床上已坐了起来,大家围着他们七嘴八舌的议论。王氏笑道,‘李大姐,还没呢,我和他都没文化,要不你们给孩子取一个名字吧。’

于是大家又开始讨论名字,有说叫这个李某某的,有说叫那个李某某的,总之不一而举,但都是些没文化的人,一番讨论下来,各种名字却都觉得不好听。

在这间简陋的房舍里,有内室和堂屋两间房,内室是李旭与王氏的卧房,堂屋与厨房兼用,此刻人都挤在内室里,为了孩子的名字争论或者说讨论不休,不时还传出来哈哈大笑声。

而在堂屋正中的墙上,还有副画像,一个满脸大胡子的汉子在画框之内,虽然画不知有多少岁月了,有些褪色,可依然看得出画像中的这个人英武不凡。

这画中人竟然就是霍霍有名的东帝君。

画像中的他是那样的英武不凡,就如他生前的模样一般。

曾今纵横天下时,谁与争锋,曾今打败狼族时,何等荣耀,时间虽然过了两百年,可后人们依然记得,曾今有个这么一个伟大的人物。

猎人的崇拜,莫过于他了吧,许许多多的猎人家庭,都有着这么一张画像,他,已深深烙印在每一个猎人的心里。

‘叫李歆怎么样?’不知是谁,在堂屋这么嚷了一嗓子,所有人突然都停止了争论,纷纷的都从内室走了出来,看见对面家的王二叔正站在堂屋,眼睛敬畏的盯着墙上的那幅画。

画框上,那是东帝君,永远的神话。

所有人的眼睛,一齐定在了那副画像上。

‘李歆。’这个名字,还有多少人记得?可只要一经提起来,每个人就都会与东帝君联系在一起,这本来就是两个不可分开的代名词。只是,东帝君这个如雷贯耳的代名词,已取代了他原本的名字,但是李歆这两个字,终究还是有着某种神奇的力量,让人不敢亵渎,从心底生出敬畏。

李旭悄悄的最后一个走出来,首先看了看那副英武的画像,才看着大家,虚虚的道,‘这个,不合适吧。’

王二叔回头看着他,又看看孩子,道,‘名字嘛,响亮一点有什么不好,没什么不合适的。’其他有两个人也附和说,‘是啊,名字而已,没什么的,就叫李歆吧,叫这个名字呀,邪魔都吓得远远的,不敢来找他。’

李旭搂着孩子,虽然还呵呵笑着,但明显有些不好做主,过来片刻才嗫嚅着道,‘那我问问老婆吧。’说吧抱着孩子转身进入内室,引得堂屋里哈哈大笑,有的开玩笑说,‘这小子,惧内,哈哈……’。

‘啪’,一声清脆的响声,打在这个人后脑勺上,刚刚还嘲笑李旭的这个人,回头一瞧,只见自己的老婆手叉着腰,盯着这个人道,‘你不惧内,你多爷们,你爷们给老娘看看。’话没说完,手已伸出,拧在这人的耳朵上。

‘哎哟,放手,别揪我耳朵,哎哟,你这娘们,打我一巴掌还不够……哎呀……’是隔壁的李老三两口子。

哈哈哈哈……堂屋里发出更多更大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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