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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过把官瘾(8)(1 / 1)

(仙侠长篇小说)

《明月边城双面人》

原著古龙续写桥头柳

第二章过把官瘾(8)

黄昏。边城大街明月巷。

明月的“明月边城面馆”隔壁20号猪肉铺。

屠夫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老五在喝酒。

他们边喝边划拳:一个女人一张嘴,两个**一双腿……

那只叫屠猪的恶狗,在他五人周边转,寻觅主人扔在地上的骨头。

“余遗德”出现在肉铺门前,恶狗扑出来狂吠。

屠老大唤住恶狗,对“余遗德”道:猪肉卖完打烊了!

“余遗德”:不买猪肉,找几位聊一聊。

屠老五:咱不认识你,有啥好聊的?

屠老大:混帐!没教养!来的都是客,兄弟,进来喝酒!

“余遗德”进了门:不必客气,在下吃过晚饭了。

屠老大:阁下贵姓?有何见教?

“余遗德”:免贵,衙门跑腿送官文的……

屠老五:一条狗!

屠老二:老五,闭嘴!轮不到你放屁!

屠老大:啥官文?

“余遗德”摊开官文:阁下细瞧!

屠老大:睁眼瞎,不识字!说来听!

“余遗德”掏出一锭50两银子:退还给你!

屠老大: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日头从西边出来了?那老狗舍得退银子了?

“余遗德”:不是老狗退的,是他儿子退的!

屠老大:那哈崽坐“中堂”了?

“余遗德”:没错,要不要?

屠老大:当然要!老子的钱咋不要?

“余遗德”:在官文上画押、摁手印!

屠老大:为啥?

“余遗德”:第一,表示退还给你的50两银子收到了;第二,你的狗没丢,在你身边啃主人扔的骨头;第三,不许再骚扰你隔壁“明月边城面馆”的明月、边城和明珠!做得到不?

屠老大:有银子咋做不到?做得到!

“余遗德”给肉铺送官文的时候,胡蛮缠也给华府华美珠送官文。

华美珠看官文,是胡蛮缠向朱税兰求婚的《求婚书》。从书末“附注”的隐语中,华美珠知道是“余遗德”——也就是帅侍萍代笔的。而朱税兰三字,是胡蛮缠后来填写的,他没有学过“朱税兰”三字,把“朱税兰”写成了“猪睡栏”。

华美珠忍住笑,把胡蛮缠的《求婚书》交给翠竹看。

翠竹忍住笑,一本正经看完:聘礼呢?

胡蛮缠:你要多少?

翠竹:你给多少?

胡蛮缠:一百两银子够不够?

翠竹:随便!

胡蛮缠:先给一百两吧!

翠竹收下胡蛮缠给的两锭50两的银子:《求婚书》我得收下!

胡蛮缠:专门给你的,你收下!

翠竹:跟我走!

胡蛮缠跟着翠竹、华美珠来到猪圈跟前。

翠竹指着猪圈里睡着的三头猪,对胡蛮缠说:睡在栏里的三头猪你随便挑!

胡蛮缠急得面红耳赤:我是向你求婚,又不是向猪求婚!

翠竹:我叫翠竹,不叫猪睡栏!你的求婚书上写的是猪睡栏……

胡蛮缠:那天小姐告诉我你叫猪睡栏……

华美珠:本小姐管翠竹叫朱税兰没错,不过,朱是近朱者赤,见墨者黑的“朱”;“税”是税赋的“税”;“兰”是兰花的“兰”;叫朱税兰,不是四条腿的猪睡在栏里的“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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