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和张瑜谈的差不多的时候,我看到张瑜的手机中途进了一个电话。w wくw.
她一开始并没有避着我,只是拿着手机侧过了身子。一开始,我听她讲电话的语气还是挺温柔的,甚至带着几分甜蜜,心想着应该是跟她的男朋友在通话。可是没过多久,就听到她忽然敛着神色说了一句:“你的钱怎么这么快又没了?”
张瑜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嗓门有些大,等到说完后,她才忽然意识到,只是,她并没有放缓声音,而是面色不悦地继续听着电话。没过多久,张瑜就拿着包匆匆忙忙地走了,面色特别的难看,但临走前不忘得到我的保证,希望我不要让这件事情牵扯到赵笛。
虽然在跟张瑜的谈判中,我假借了赵笛的势力,但好歹将这件事情解决了。与此同时,忽然觉得权势和金钱在当今这个社会,真的是个好东西。最起码,当你有了这些东西的时候,别人未必就敢随意地欺负你。
等我解决完张瑜的事情后,我收到了一个好消息。在语文报杯的现场征文比赛中,我获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虽然并没有摘得一等奖的桂冠,但在整个海外,我却是最高奖项的获得者。这件事最开心的莫过于语文老师和班主任向老师,因为学校就这件事情,特意在公告栏里贴了喜报,更是在周一升国旗的时候,校领导公开表扬了我,作为指导老师的语文老师和我的班主任,一时间面上的荣光不少。
我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妈妈,她为我感到特别高兴,淡漠的面色中好不容易显现出了一份喜色。但在为我高兴的同时,她同时希望我不要骄傲自满,而是要继续好好努力,毕竟,我现在在段里的成绩说要排到前十,还是勉强差了一点。要说在这件事上受刺激的人,莫过于潘可儿和楼晓蕾,课间碰上的时候,都能撞上她们怨恨而嫉妒的眼神。
赵笛曾在我比赛前承诺,若是我拿到了奖项,会送我一份特别的礼物,只是,在我问这个家伙要礼物的时候,他却皱着眉头,对我说:“我想了想,还是觉得送礼就该送最珍贵的东西。”
就在我满心欢喜地期待着他口中“最珍贵的东西”究竟是什么鬼的时候,现他下一句话竟然是:“不如,爷就勉强点以身相许吧。”
什么?
赵笛说的一脸理所当然,眉眼之间还带着几分勉强无可奈何的神色,但这句话,却把我雷了个外焦里嫩。
丫丫的,不带这么玩我的吧?
瞬时觉得,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爱情的巨轮说沉就沉,从此只能天涯陌路说债见了!
我对赵笛的提议直接报以白眼回应,不成想赵笛直接勾住了我的身子,用手环着我将在锁在他的怀里,听到他的声音隔着耳膜传递到我心脏的最深处:“怎么、看不上爷?”
彼时我正在赵笛的家里,本来是为了帮他补习,偏偏沦落到现在这种局面,我只觉得,我怎么好像有种快“被以身相许”的感觉。
面对强势的赵笛,我秉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放缓了声音微微说着:“不敢……”
“不敢就好,我就这个提议还挺不错的,你觉得呢?”
估摸着,赵笛现在就想从我的嘴巴里抠出一句“甚好”,只是,我怎么那么想说一句:“拖下去,一丈红!”
当然,这些只是心里的yy,至于面上,就是给我猫的九条命,我也不敢跟赵笛对着干,只能奈奈地点了点头。
天知道,在赵笛听到我的回答,看着我满意的笑时,我心头就像是一万头,不,十万头草泥马踏马而过的感觉。这酸爽,都快赶上汪伯伯代言的老坛酸菜了。
我幻想着的特殊礼物被换成了赵笛的以身相许,到了下午的时候,硬是为了“以身相许”这四个字,被赵笛搂着在床上一块睡了个午觉。
还好,只是和衣睡觉。睡前,我这般一遍遍地安慰着自己。
这算的上是我第一次和赵笛真正意义地躺在一张床上,年后虽然我在他的家里住过几天的工夫,但每天都是他睡卧室,我睡客房,泾渭分明,可是现在却不一样了。
等到我迷迷糊糊睡醒的时候,也不知道几点了,搓着眼睛准备起床,没想到一睁眼,居然就在床头看到了一大束一人高的玫瑰花。说着的,我当时第一个感觉就是自己没睡醒,还在做梦呢,于是闭着眼睛继续睡了一会儿。但等到之后醒来之后,没想到居然又看到了同样的画面。
我慢慢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伸手触摸着一旁的玫瑰花,如火一般的颜色,看着娇嫩欲滴,让人一看根本移不开视线。当我的指尖触碰到红色的玫瑰花瓣的时候,我惊觉,原来这一切并不是梦境,而是真的。
不知什么时候,一个温热的身子从后面一下子抱住了我,是赵笛。我感觉到他的唇贴在我的耳畔,呢喃着问我,声音之间甚至还带着几分刚睡醒的惺忪朦胧:“喜欢吗?”
我有些惊讶地问道,只是眼神却还是无法从玫瑰花上挪开:“你什么时候准备的?”
除非针对有花粉过敏的女人,不然大多数女人都喜欢鲜花和钻石,就像男生喜欢车和篮球一样,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天性。
赵笛从身后抱着我,呢喃着说了一句:“别问什么时候准备,只说你喜不喜欢。”
“喜欢。”当然喜欢了。这是我第一次一下子看到这么多的玫瑰花出现在我面前,这一切就像是自己身处于一个童话故事中一般,我原本只是尘埃扑面的灰姑娘,但遇到赵笛之后,他蹲下身子,亲自为我穿上一双绝美的水晶鞋,让我成为舞会上最炫目的公主。
因为有了他,所以,我的生命开始一点点变得完整。有些人,刚好遇到了,看上了,就是一辈子。
借张爱玲《爱》中所写道的一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我和赵笛的相遇于生命的最开始,或许,在现在这个年纪,爱情对于我们而言还有些陌生或是疏远,只是,我却无比确定,在我心里,他确实占据了一个特别重要特别重要的位置。
我们爱的只是刚刚好,这样的他,让我又怎么舍得放手呢?
赵笛的“以身相许”,不过只是一个幌子,而那束一人高的九十九朵红色玫瑰,才是他专为我准备的特殊礼物。这是我第一次收到花,只是,我却偏偏不能将这些花带回家。
若是如此,妈妈肯定会怀疑我和赵笛之间的关系,在我的心里,我最不愿伤害的人就是妈妈,她希望我好好学习,我为了不辜负她的期望拼命念书。她让我不要早恋,只是在这件事上,我却还是没用地没有控制住自己的心。
心动了,就很难再静下来了。
最后,我们还是决定将这束花留在赵笛的家里,他的家里隔三差五就会有钟点工过来打扫,可以到时候让钟点工帮忙照顾。除此之外,赵笛看出我对这束花的喜爱,趁机让我多陪他过来几趟,尽量在花谢之前多看几眼。
所有的事情,都在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展着,就在我觉得诸事顺遂的时候,一件事情,却猝不及防地闯入了我的世界,然后,给了我重重一击……